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2019年度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31日
滁州市2019年度市级公立医院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健康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市级公立医院绩效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19〕6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两个允许”要求(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进一步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推动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考核范围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和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考核原则
(一)公益导向,强化管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应当服务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贯彻落实国家卫生与健康方针政策,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着眼点,通过合理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强化绩效考核实施,推动落实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效提高运行效率。
(二)科学评价,客观公正。综合考虑服务数量、质量、效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结合医院的性质、规模等实际情况,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规范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保证考核过程公开透明。加大信息化手段在绩效考核中的应用。
(三)激励约束,有效引导。加强考核结果利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与医务人员岗位管理相结合,有效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问题,为公立医院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四)分级负责,多方参与。建立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医管会)对市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市级公立医院对其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两级考核体系。逐步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与同级政府投入、管理调控等相挂钩,纳入公立医院改革整体工作加以推进。创新政府治理方式,注重放管结合,鼓励社会多方参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评价作用。
四、考核内容
按照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要求,重点考核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综合管理、医疗服务能力、社会效益等。
(一)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情况主要考核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指标完成情况。
(二)综合管理主要考核党建、党风廉政、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文明创建、安全生产、卫生应急等方面。
(三)医疗服务能力主要考核信息化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人才队伍建设、临床专科发展等方面。
(四)社会效益主要考核患者满意度、医务人员满意度、行风建设等方面。
(五)其他方面工作。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组织。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在市医管会领导下,市医管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标准。依据考核内容,并遵循量化考核原则,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同时设置加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
(三)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查阅市级公立医院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院周会记录、培训记录、记实材料等相关资料,综合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2.采集信息。从统计、医保以及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医疗机构有关数据,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汇总。
3.现场考核。结合医院管理评价工作,通过现场察看、访问患者和医务人员、召开座谈会、暗访等形式,了解、核实医疗机构工作情况和群众反映情况。
4.征求意见。由考核组以发放问卷调查表、面谈等多种方式征求相关部门、纪检部门、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本院干部职工的意见。
5.民意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就群众就医环境、感受,组织民意调查,进行考核评价。
六、考核结果与运用
(一)市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市级公立医院的工资总额(人员经费,下同)挂钩,年度考核结果90分以上(含90分)的,年度工资总额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可达42%-45%(含42%),70分-90分(含70分)的可达40%-42%(含40%),70分以下的不超过40%。
(二)市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市级公立医院院长(书记)年薪挂钩,市级公立医院院长(书记)年薪基数分为2个等次,分别为税后40万元和20万元。未发生一票否决情形,市级公立医院院长(书记)实发年薪=40万元×市级公立医院年度绩效考核得分÷100。发生一票否决情形,市级公立医院院长(书记)实发年薪=20万元×市级公立医院年度绩效考核得分÷100。院长(书记)年薪所需经费由市财政预算安排。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把加强市级医院绩效评价纳入全市深化医改总体部署中,市医管会加强对市级医院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组建市级医院绩效评价专家库,加强人员培训,不断完善市级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时调整绩效评价指标。市级公立医院应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报市医管会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完善市级医院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绩效评价的基础信息,加强大数据处理技术、统计分析技术、互联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绩效评价中的应用,实施动态、精准评价。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推动绩效评价逐步专业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寻找差距、持续改进、追求高绩效目标的氛围。
本方案由市医管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滁州市2019年度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附件
滁州市2019年度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考核 项目 |
序 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细则 |
评分标准 |
指标说明/ 考评方法 |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成效评价指标(42分) |
1 |
平均住院日 |
2 |
平均住院日≤9.4天(市二院平均住院日≤20天)。 |
每超出0.1天扣0.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财务报表数据。 |
2 |
债务化解工作 |
2 |
逐年化解存量债务。 |
年度化解存量债务≥5%得满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财务报表数据。 |
|
3 |
药占比 |
3 |
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和国家谈判药品)≤30%。 |
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30%得满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财务报表数据。 |
|
4 |
卫生材料费 |
3 |
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在20元以下。 |
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在20元以下,得满分;每高1元,扣0.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财务报表数据。 |
|
5 |
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 |
2 |
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100元。 |
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贷款利息)≤100元,得满分;每高出1元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财务报表数据。 |
|
6 |
编制周转池 |
2 |
编制周转池使用率达60%以上。 |
编制周转池使用率达60%以上得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成效评价指标(42分) |
7 |
医疗服务收入 |
4 |
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收入)在医院医疗收入占比达到35%以上。 |
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收入)在医院医疗收入占比在35%及以上的,得满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财务报表数据。 |
8 |
17+13+X抗癌药惠民政策落实 |
2 |
17+13+X抗癌药实行网上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严格按时回款。 |
17+13+X抗癌药实行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得1分;90天内向供货商回款得1分。 |
调取省药品采购平台数据、查看医院相关数据和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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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药品、耗材采购 |
2 |
药品、耗材全部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 |
网采率均在95%以上得2分,低于95%不得分。 |
调取省药品采购平台数据和医院相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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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
5 |
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占出院病例数(三级医院≥40%、二级医院≥70%)。 |
达到目标的得满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医院相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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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比 |
2 |
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 |
达到40%得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财务报表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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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抗菌药物使用率 |
1 |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得满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医院有关数据。 |
|
13 |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
1 |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S以下。 |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S以下,得满分;每增加1个DDDS,扣0.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医院有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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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静脉输液管理(大输液情况) |
1 |
门诊患者大输液使用率较去年同比下降。 |
同比下降得1分,同比增长不得分。 |
调取医院有关数据。 |
|
1 |
住院患者大输液使用率较去年同比下降。 |
同比下降得1分,同比增长不得分。 |
调取医院有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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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成效评价指标(42分) |
15 |
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 |
3 |
市直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开展情况。 |
完成年度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测任务得满分,完成率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调取医院有关数据。 |
16 |
城市医联体(专科联盟)建设 |
4 |
市一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城市医联体建设进展情况,市二院专科联盟建设情况。 |
根据《安徽省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考核得分加权计入。 |
日常掌握。 |
|
17 |
融入长三角 |
2 |
与长三角优质医疗资源合作情况。 |
与长三角优质医疗资源签订合作协议(城市医联体、专科联盟)得0.5分,开展深入合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得1.5分。 |
日常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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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18分) |
18 |
党建 |
3 |
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推进公立医院党建。 |
日常党建情况,依据市直工委对公立医院党建考核结果加权计入(2分)。贯彻落实市委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情况,根据平时掌握、材料上报、现场查阅资料评定(1分)。 |
日常掌握。 |
19 |
党风廉政 |
2 |
医务人员遵守党风廉政相关管理规定。 |
每立案查实一起党风廉政案件,并采取第三或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日常掌握。 |
|
20 |
卫生应急 |
1 |
卫生应急组织健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方案规范,应急物资储备到位;及时开展突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救治和报告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就诊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应报尽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指令性、公益性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
组织不健全扣0.2分,无预案、方案扣0.2分(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每3-5年修订1次),应急物资储备不到位扣0.2分,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不规范扣0.5分,食源性疾病病例应报尽报,未完成全年任务量扣0.5分,每漏报1例扣0.05分,扣完为止。 |
现场核查。 |
|
综合管理(18分) |
21 |
医疗健康服务 |
2 |
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及时、规范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霍乱、人感染H7N9禽流感、疟疾、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救治和监测工作。境外回国出现畏寒、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应规范开展疟原虫血检,确诊病例应及时进行网报并上报市卫健委,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诊治能力培训;发热门诊、肠道门诊、VCT门诊等感染科门诊规范设置;开展新生儿卡介苗及首针乙肝疫苗接种;开展人群死因监测工作,规范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及时网报;完整、准确报告职业病及职业健康监护(含农药中毒、重点职业病个案卡录入)相关信息,设置老年科等。 |
传染病管理工作不到位扣0.2分,感染科门诊设置不符合要求扣0.2分;新生儿预防接种率及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监测任务不达标扣0.1分;人群死因监测报告漏报、不及时扣0.2分,死因监测信息填报不规范或不准确每1例扣0.05分;境外回国出现畏寒、发热等症状的病人未规范开展疟疾血检扣0.2分,确诊病例未及时网报、未及时上报市卫健委的扣0.1分。职业病及职业健康监护(含个案卡录入)应报尽报,健康监护信息(含个案卡录入)每漏报一条信息扣0.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现场核查。 |
22 |
2 |
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一孩剖宫产率在上年度省控目标值内。 |
一孩剖宫产率≤上年度省控目标值,得2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医院相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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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指令性任务 |
1 |
含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和社区、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征兵和学生体检、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宣传义诊等。 |
一项执行不到位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日常掌握。 |
|
24 |
人事管理 |
1 |
严格执行《安徽省滁州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贯彻落实援疆援藏援外工作落实情况;干部人事档案建立情况;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高职评审材料审核工作;上级部门布置的关于人事方面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人事等相关工作平时执行情况。一项不规范、不完善的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日常掌握。 |
|
综合管理(18分) |
25 |
依法执业 |
2 |
机构设置、制度、人员的管理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生多点执业应备案登记;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放射诊疗应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规定。 |
因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每项扣0.2分;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受到行政处罚的,每次扣0.2分;未按相关规定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和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每项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日常掌握。 |
26 |
安全生产 |
1 |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因污水处理不当不能及时整治扣0.1分,未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未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扣0.1分,未按上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扣0.2分,未建立消防控制室扣0.1分,因安全生产执行不力、被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扣0.1分,被上级通报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扣0.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日常掌握。 |
|
27 |
综治工作 |
1 |
按要求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未按要求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的,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本项不得分。 |
日常掌握。 |
|
28 |
文明创建 |
2 |
完成《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
由委文明办依据相关考核方案提供得分加权计入。 |
日常掌握。 |
|
医疗服务能力(33分) |
29 |
信息化建设 |
5 |
1.移动支付和一站式支付(1分); 2.开展信息化预约服务(1分); 3.电子病历普及使用(1分)。 |
1.移动支付且一站式支付的得1分,仅移动支付或仅一站式支付得0.5分;非移动支付且非一站式支付不得分; 2.手机APP、微信、网站等进行预约服务,2种及以上形式得1分; 3.住院病人与门诊病人均有电子病历得1分,电子病历应用评级未达到2019年度省市要求不得分。 |
自报材料,日常掌握。 |
医疗服务能力(33分) |
30 |
信息化建设 |
|
贯彻落实《滁州市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实施方案》(1分)。 |
方案规定的各级公立医院2019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有1项工作未完成扣0.2分,扣完为止。 |
自报材料,日常掌握。 |
31 |
医院与市级平台对接并实现数据上传,上传数据符合市级平台建设数据质量要求(1分)。 |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与市级平台对接,未完成不得分; 2.完成对接,但未实现数据上传扣0.2分。数据质量不符合平台建设要求的扣0.2分。 |
自报材料,日常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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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重点专科建设 |
2 |
在建重点专科有市级以上科研成果或在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 |
在建重点专科有科研成果得1分,每年在国家级期刊有论文发表得1分,任一专科无科研成果或论文发表不得分。 |
日常掌握。 |
|
33 |
实验室生物安全 |
1 |
1.无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2.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制度健全、环境设施符合要求、管理落实到位并按要求备案;3.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
1.发生生物安全事故不得分;2.按要求备案得0.5分;3.组织人员培训得0.5分。 |
日常掌握。 |
|
34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1 |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缺专业任务。 |
紧缺专业任务完成100%以上得1分;每低于10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日常掌握。 |
|
35 |
继续医学教育 |
3 |
积极申报省级以上继教项目;做好本单位卫技人员年度继教管理,及时完成年度继教学分验证工作。 |
1.年度举办省级以上继教项目得1.5分,无省级以上继教项目不得分;2.年度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率95%以上得1.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日常掌握。 |
|
36 |
医疗安全核心指标 |
3 |
甲级病历率≥95%,处方合格率≥98%,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0%,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85%,医院感染率≤8%,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1.5%,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70%,入住3日确诊率≥90%。 |
一项达不到扣0.5分,扣完为止。 |
现场核实。 |
|
医疗服务能力(33分) |
37 |
医疗管理 |
3 |
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健全院、科二级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举行1次质量专题会议;职能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检查;科主任是科室第一责任人,建立科室质控小组,每月开展1次质控自查。 |
1.查阅院、科二级医疗质量安全质控记录,随机抽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查阅院长定期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安全会议记录,随机抽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
现场核查。 |
38 |
2.医疗、护理、感染、医技等管理职能部门承担指导、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
现场核查。 |
||||
39 |
3.结合上级行政部门的考核分数,省卫健委质控检查每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随机抽查10份病历,有一份不达标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现场核查。 |
||||
40 |
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
2 |
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降低医疗纠纷信访率。 |
医疗纠纷发生后,因医疗机构处置不当,每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如发现重大医疗纠纷隐瞒未上报的不得分。 |
日常掌握。 |
|
41 |
三、四类 手术占比 |
2 |
三、四类手术占比达到全省均值。 |
达到全省均值的得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日常掌握。 |
|
42 |
医疗风险防控 |
3 |
不断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 |
较2018年相比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发生率降低5%以上得2分,降低10%以上得2.5分,降低20%以上得3分,升高不得分(以市卫健委接访登记和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为准)。 |
日常掌握。 |
|
43 |
基本药物使用 |
2 |
三级医院达到20%以上(二级医院40%以上)。 |
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日常掌握。 |
|
44 |
药师占比 |
2 |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 |
大于8%的得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3分,低于4%不得分。 |
日常掌握。 |
|
45 |
临床合理用药 |
4 |
开展处方点评和病历评审,加强对价格高、用量大、国家、省重点监控药品的监控,完善药品重点监控预警管理机制,促进临床安全合理用药。 |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开展工作得2分,落实检查结果得2分。 |
现场核查。 |
|
社会效益评价(7分) |
46 |
患者满意度 |
2 |
患者对医院满意度≥90%得2分,90%﹥满意度≥85%得1.5分,85%﹥满意度≥80%得1分,80%﹥满意度≥75%得0.5分,﹤75%不得分。 |
采取门(急)诊患者问卷调查、住院患者问卷调查和出院患者电话回访调查等方式,按照3:3:4的比例,综合评价确定病人满意度。考核组现场发调查问卷。 |
委托第三方或现场测评。 |
47 |
医务人员满意度 |
2 |
职工满意度≥90%得2分,90%﹥满意度≥80%得1分,80%﹥满意度≥70%得0.5分,﹤70%不得分。 |
按照1:3:6的比例,抽取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普通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考核组现场发调查问卷。 |
委托第三方或现场评测。 |
|
48 |
行风建设 |
3 |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降低医疗卫生服务投诉发生率。 |
患者投诉每查实一起扣0.2分。年度内有索要红包、回扣等,查实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
日常掌握。 |
|
加分项 |
49 |
|
|
1.获得市委、市政府和省直部门表彰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和中央部委表彰的每次加2分;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加5分。 |
所有加分项累计不超过5分。 |
日常掌握。 |
50 |
2.独立承担或牵头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国家级项目立项得1分,省级立项得0.5分,取得成果的国家级每项加2分,省级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 |
日常掌握。 |
||||
加分项 |
51 |
|
|
3.承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每次加1分,承办省级继续教育,每次加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
所有加分项累计不超过5分。 |
日常掌握。 |
52 |
4.三级公立医院考核。在全省评A等加2分。 |
日常掌握。 |
||||
53 |
5.2019年度新增一个省级重点学科加1分。 |
日常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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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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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被省卫健委、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 |
每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每被约谈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 |
日常掌握。 |
55 |
2.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被省卫健委、市委、市政府约谈。 |
日常掌握。 |
||||
56 |
3.党组(党委)书记党建述职考核未达到“好”等次的,扣1分。 |
按照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干部综合考核意见和2018年度市直机关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
日常掌握。 |
|||
一票否决项目 |
57 |
|
|
1.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以上一票否决项目一经确认,院长(书记)年薪按照20万元标准执行(发生党风廉政案件一票否决,执行2015年5月市委下发的《滁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对“一票否决”的认定标准)。 |
日常掌握。 |
58 |
2.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 |
日常掌握。 |
||||
59 |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 |
日常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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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4.发生党风廉政案件。 |
日常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