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解读《滁城排水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1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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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改善人居环境,全力攻坚城区排水综合整治工作,7月7日,滁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滁城排水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滁城排水综合整治行动,是规范城区排水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基础设施配套,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便于准确理解,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排水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市、区城镇排水管理推进不平衡,缺乏统筹协调机制,衔接不畅,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排水基础信息掌握不全面,动态更新机制不完善,现状排查整改措施不够;三是城镇排水设施建设中,规划引领和管理刚性约束不强,经常发生错接、混接或高程错误现象,事后整改困难;四是排水许可管理部分措施不完善,违规违法排水行为查处力度偏弱等。为规范我市城区排水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基础设施配套,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市重点处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方案》的制定是结合我市实际,排水整治方案的制定是解决城市排水问题、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纲领,综合考虑城市排水系统的负荷和运行状态,明确问题所在,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清晰划定责任片区,协力加强排水设备改造和维护,同时加强对排水管网的监管和管理。

    三、起草过程

    针对我市排水建设与管理体系现状,3月份以来,我处先后了解了合肥、芜湖、马鞍山、阜阳等地的排水管理工作,目前,合肥、芜湖、阜阳等地均设立了专门的排水管理机构,实行排水工作统一管理,马鞍山市排水管理机构也正在筹建中。5月12日,许继伟书记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5月初降雨期间水环境问题的提示函》上批示,要求针对生活污水溢流和直排问题抓紧研究措施,落实整改;5月17日,吴劲市长督导清流河水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对清流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坚持科学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与属地的协调联动,加强执法检查和督查问责,分解任务、分段把守,形成合力、攻坚克难,推动清流河整体水质持续好转。市重点处根据工作部署,对国家、省和其他城市关于排水综合整治要求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结合我市排水管理现状,找出了需要迫切解决的主要问题,起草了《滁城排水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修改。5月24日,向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5个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5月30日通过了专家论证;6月2日和6月13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两次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达成一致意见;6 月14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7月7日,《滁城排水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区排水综合整治行动,力争通过5年时间努力,基本解决城区排水管网破损、淤积和雨污混接、错接等问题,理顺排水管理体制机制,逐步达到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破损全修复、污水全处理、处理全达标、维护全覆盖。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六个部分。明确了力争通过5年时间努力,基本解决城区排水管网破损、淤积和雨污混接、错接等问题,理顺排水管理体制机制,逐步达到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破损全修复、污水全处理、处理全达标、维护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坚持规划引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科学治理、长效管理的工作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排查、统分共建、统一验收”的总体思路,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构建全市排水管网“一张图”,市住建局牵头完成雨污水的专项规划修编,市重点工程建管处牵头实施管网溯源排查工作,针对排查的管网问题,按照管理现状,属于各区(各单位)成片集中管理的由各区(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内市直与各区(各单位)交叉管理区域实行统一建设。为保障相关工作统一协调推进,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城建和生态环境副市长组长的滁城排水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重点工程建管处,琅琊、南谯两区安排专人集中负责其辖区内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管网配套建设和解决管网破损、淤积和雨污混接、错接等问题,消除管网覆盖盲区,实现污水管网连通成网,排水畅通。坚持短期和长期工作相结合,短期内以清流河水环境问题整改为重点,同时坚持排污和排水的长效管理,力争通过一个时期的努力,达到排水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

    六、保障措施及下一步计划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滁城排水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城建和生态环境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各区、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作为市级排水综合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监督、考核、指导市区排水综合整治工作。市整治办设在市重点工程建管处,南谯、琅琊两区安排专人集中从事排水综合整治工作,重点负责其辖区的项目建设,从立项、设计、招标、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均由各区专职人员负责,直至项目完成。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市明湖建设管理中心、琅琊山管委会要各自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员,在市整治办统筹协调下开展辖区排水管理工作。

    落实资金保障。建立“财政投入、市场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多渠道筹集资金。市、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建设改造资金。大力争取上级部门奖补资金,有效引入社会资本,切实加快改造步伐。琅琊新区(含琅琊经开区)、南谯新区(含担子物流园区、腰铺工业园区)、滁州经开区(含经开区城南片区、开发区原创科技城)、中新苏滁高新区项目工程费用由各区自行承担,市重点工程建管处统建区域由市财政先行承担检测、修复、新建、改造等项目工程费用,后期根据项目市、区(南谯区、琅琊区)分担比例进行结算。

    )强化项目管理。市整治办制定整治工作标准和验收考核工作标准,作为设计、审批、施工和验收的依据。组建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对设计方案评审、施工过程监管、验收等环节进行技术指导把关。整治项目实行挂图作战,严格执行五方主体验收程序,确保整治工程质量和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简化审批程序。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对管网整治工程设置“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流程。

    )强化督查考核。市、区排水综合整治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应建立完善例会制度、检查督办制度等,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施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重点对整治工作组织、进度、质量、成效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督查,发现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推进工作、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大断面水质采样监测监管力度,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管控水污染风险,围绕断面水质达标攻坚行动定期开展通报,强化督查考核和查处力度

    (五)强化舆论宣传。制定排水综合整治行动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传播渠道,全面宣传排水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积极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作用。 

    、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滁城排水综合整治办

    咨询电话:0550-304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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