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督办来安县“2023.4.4”道路
交通亡人事故的函
来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8时25分左右,你县汊河镇发生1起道路运输业生产安全事故,致2人死亡。根据市政府《滁州市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滁政〔2011〕167号)规定,滁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你县“2023.4.4”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县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从严从快组织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厘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二)督促属地监管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
以上事项的办理应在2023年5月4日前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经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县政府负责对事故批复结案。
挂牌督办相关事项办理完成后,由你县政府安委会及时就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请示,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按程序解除挂牌督办。
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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