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解读】解读《滁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20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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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实现节能减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22年6月,省政府印发《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根据省里方案要求,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滁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作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而节能减排是从源头降低能源消费、减少污染物排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在这个关键时机,我市出台《方案》,对“十四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明确了具体目标和任务分工,为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起草过程

    市发展改革委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起草《方案》,并于今年2月、4月、5月先后三次书面征求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6月1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召开会商会,形成一致意见。6月2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工程、政策机制、保障措施5个部分。

    一是确定了主要目标。明确了“十四五”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7130吨、905吨、7440吨和2140吨。

    二是制定了重点工程。围绕行业、园区、城镇、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等方面,提出了13项重点工程: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煤炭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工程、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程、科技创新与应用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

    三是推出了政策机制。围绕能耗、环境污染、“两高”项目等提出七个方面政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健全规范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建立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加强统计监测基础能力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市有关单位通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完成全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认真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要求,对各地实施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对完不成年度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县(市、区)实施“一票否决”。

    三是动员全民行动。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行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力度,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慈善组织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滁州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方式:0550-303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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