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03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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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相关通知要求,2023年9月7日至8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按照新修订检查指标,对全市52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总体合格率为100%。其中,全椒县、来安县、定远县、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见附件1),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应急局、市经信局、市供销社、市公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网站评分靠前(见附件2)。

    (二)政务新媒体。本次对全市192个政务新媒体的错敏词、内容更新、指令信息转载、留言互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所有账号更新及时,28条指令信息100%转载。

    (三)政务公开。本次对各县(市、区)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栏目及社会福利、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各县(市、区)能按时按质发布有关内容,总体发布质量较好。

    二、主要问题

    根据《滁州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2023年7月修订)和政务公开相关检查指标,三季度政务公开、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高教科创城、市地方金融局、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投资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琅琊区、天长市等存在动态要闻类栏目超过10日未更新的情况;市发改委政策文件类栏目存在应公开未公开情况,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存在政策文件类栏目超过6个月未更新的情况;市司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交通运输局、市投资促进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等存在其他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情况。凤阳县就业领域、明光市养老服务领域仅设置一级事项,缺少多个二级事项;定远县、天长市未能及时维护医疗卫生领域栏目。

    (二)信息发布不规范。检查发现,市人社局、市城管执法局分别将公示信息、政府令置于部门文件栏目;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等发布的政策文件带有红头和印章;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发布的政策文件成文时间与文件实际成文时间不一致;市水利局、高教科创城、市城管执法局等发布的政策文件未带文号;市商务局发布的通知类文件仅有附件。来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数据与“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栏目备案情况不一致;定远县、天长市等发布的政策文件内容不完整,来安县等发布的文件排版混乱;全椒县等少数网站存在政策文件无法正常下载问题;部分乡镇(街道)和县(市、区)直单位机构职能栏目中不同程度存在发布领导活动信息、机构领导信息缺失和失效信息未清理等问题。

    (三)文件解读不充分。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统计局、市卫健委等网站发布解读未与被解读文件进行关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统计局等文件解读比例不足;市住建局、市医保局、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公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高教科创城、市重点处、市供销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多家网站未通过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音视频或动漫等任一形式进行解读。

    (四)意见征集不到位。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未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调查征集;市商务局所发调查征集皆为公示;市城管执法局、市投资促进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等未开展任何调查征集活动;市司法局等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未公开反馈结果;市乡村振兴局等征集发布时间和结束时间相互矛盾。

    (五)服务事项不规范。各地、各部门办事服务事项中普遍存在表述含糊不清、材料依据内容缺失等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等多家单位办事服务事项的材料依据仅有文件名称而无具体条款内容。来安县、定远县、市人社局存在岗位职责表述不规范、办理时限与承诺时限不一致问题。市国动办表格样表不规范且带有公章;市教体局空白表格与示例样表完全一致;横向比较,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存在应提供示例样表却未提供的问题。

    (六)留言办理不及时。本次检查通过模拟网民进行简单常见问题咨询,三季度共有35家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有效回复,占比67.3%,其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提供转办部门联系方式;11家在2-5个工作日内作出有效答复,占比21.2%;市水利局超过5个工作日才答复,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统计局、市科技局等5家存在未回复或回复质量不高的现象。微信订阅号“滁州疾控”“滁州人社”“定远警方”、微信服务号“滁州公安”等4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收到留言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

    (七)政务新媒体监管不严格。三季度,发现2个体外循环账号(附件3)、25个疑似假冒政务新媒体账号(附件4)。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文件发布与解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文件解读的质量和比例,做好解读与文件间的关联,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除按规范做好文字解读,还应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音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

    (二)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各地各部门要围绕2023年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栏目的保障,特别是进一步完善近两年被纳入国办年度测评内容的重点领域、重大建设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等专题信息的发布。要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压实信息审核责任,坚决杜绝个人隐私泄露,及时删除已到期的公示类信息。

    (三)完善办事服务事项信息内容。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办事服务事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完善内容要素,不得出现相关依据仅有文件名称而没有具体条款内容的情况。针对办事事项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预约网址、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岗位等要素应当逐一排查、仔细核对,避免出现链接无效、内容不符、逻辑错误等问题。

    (四)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与备案。从监测的情况看,全市仍存在漏报瞒报和未经报批擅自开设政务新媒体等现象,请各地各部门在第三方平台排查本地本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情况,并于11月15日前将排查整治结果反馈至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附件5)。此次排查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账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微信订阅号、微信服务号、微信视频号、腾讯微视、抖音短视频、快手短视频、今日头条、西瓜视频号、澎湃号、马蜂窝号、企鹅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新浪微博、搜狐视频、优酷视频、人民号、百家号、澎湃号、大鱼号、搜狐号、新华号、南方号、一点号、网易号、美篇、B站、小红书、移动客户端。

    对省、市季度检查及月度监测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督促落实,坚决杜绝月度报告、季度通报问题长期不整改的情况。请各地各部门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于2023年11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

    附件:1. 三季度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检查评分结果

          2. 三季度市直部门网站检查评分结果

          3. 体外循环账号

          4. 疑似假冒政务新媒体账号

          5. 滁州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表

    (附件不公开)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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