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市级公立医院的管理,做到科学、准确、客观评价,提高运行效率,改善服务环境,促进健康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价廉、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逐步形成医疗质量、效率、效益、患者满意度等综合评估体系,引导市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落实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运行等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转变以科室收支结余为基础的收入分配模式,稳步提高临床一线医务人员收入水平;通过健全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
二、考核范围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和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考核原则
(一)公益导向,强化管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应当服务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贯彻落实国家卫生与健康方针政策,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着眼点,通过合理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强化绩效考核实施,推动落实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效提高运行效率。
(二)科学评价,客观公正。综合考虑服务数量、质量、效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结合医院的性质、规模等实际情况,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规范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保证考核过程公开透明。加大信息化手段在绩效考核中的应用。
(三)激励约束,有效引导。加强考核结果利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与医务人员岗位管理相结合,有效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问题,为公立医院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四)分级负责,多方参与。建立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医管会)对市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市级公立医院对其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两级考核体系。逐步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与同级政府投入、管理调控等相挂钩,纳入公立医院改革整体工作加以推进。创新政府治理方式,注重放管结合,鼓励社会多方参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评价作用。
四、考核内容
按照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要求,重点考核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综合管理、医疗服务能力、社会效益等。
(一)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情况主要考核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指标完成情况。
(二)综合管理主要考核党建、党风廉政、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文明创建、安全生产、卫生应急等方面。
(三)医疗服务能力主要考核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人才队伍建设、临床专科发展、卫生健康服务等方面。
(四)社会效益主要考核患者满意度、医务人员满意度、行风建设等方面。
(五)其他方面工作。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组织: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在市医管会领导下,市医管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标准:依据考核内容,并遵循量化考核原则,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同时设置加减法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
(三)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查阅市级公立医院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院周会记录、培训记录、记实材料等相关资料,综合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2.采集信息。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从统计部门、医保以及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医疗机构有关数据,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汇总。
3.现场考核。结合医院管理评价工作,通过现场察看、访问患者和医务人员、召开座谈会、暗访等形式,了解、核实医疗机构工作情况和群众反映。
4.征求意见。由考核组以发放问卷调查表、面谈等多种方式征求相关部门、纪检部门、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本院干部职工的意见。
5.民意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就群众就医环境、感受,组织民意调查,进行考核评价。
六、考核结果与运用
(一)市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市级公立医院的工资总额(人员经费,下同)挂钩,年度考核结果90分以上(含90分)的,年度工资总额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可达42%-45%(含42%),70分-90分(含70分)的可达40%-42%(含40%),70分以下的不超过40%。
(二)市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市级公立医院院长(书记)年薪挂钩,市级公立医院院长(书记)年薪基数分为2个等次,分别为税后40万元和20万元。未发生一票否决情形,市级公立医院院长(书记)实发年薪=40万元×市级公立医院年度绩效考核得分÷100。发生一票否决情形,市级公立医院院长(书记)实发年薪=20万元×市级公立医院年度绩效考核得分÷100。院长(书记)年薪所需经费由市财政预算安排。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把加强市级医院绩效评价纳入全市深化医改总体部署中,市医管会加强对市级医院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组建市级医院绩效评价专家库,加强人员培训,不断完善市级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时调整绩效评价指标。市级医院应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报市医管会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完善市级医院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绩效评价的基础信息,加强大数据处理技术、统计分析技术、互联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绩效评价中的应用,实施动态、精准评价。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推动绩效评价逐步专业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寻找差距、持续改进、追求高绩效目标的氛围。
八、本方案由市医管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滁州市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附件
滁州市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细则 |
评分标准 |
指标说明/考评方法 |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成效评价指标(50分) |
平均住院日 |
3 |
平均住院日≤12天。 |
平均住院日≤12天,得满分,每超过1天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医院相关数据。平均住院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人数 |
医疗总费用增长 |
6 |
医疗总费用增长幅度低于10% |
低于10%得满分,每超出0.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医院相关数据。 |
|
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 |
5 |
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30% |
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30%得满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医院相关数据。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医院药品收入/医疗收入×100%,不含中药饮片 |
|
卫生材料费 |
5 |
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均在20元以下。 |
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在20元以下,得满分;每高1元,扣0.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医院相关数据。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卫生材料费/医疗收入-药品收入)×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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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收入 |
5 |
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收入)在医院医疗收入占比达到35%以上 |
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收入)在医院医疗收入占比在35%及以上的,得满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卫生材料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医疗收入×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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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评价指标(50分) |
按病种付费执行病种数 |
4 |
按病种付费达到150个病种 |
达到150个病种或规定病例全部纳入按病种付费,得满分;应纳入按病种付费未纳入病例发现一例扣0.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由医保结算系统查询相关数据。 |
按病种付费执行率 |
5 |
按病种付费出院病例数占总出院人数的≥40%。 |
按病种付费出院病例数占总出院人数≥40%,得满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由医保结算系统查询相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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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
5 |
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占出院病例数≥40%。 |
达到目标的得满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医院相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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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比 |
5 |
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 |
达到40%得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根据卫生计生财务年报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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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药品采购 |
2 |
全面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药品、高值耗材全部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 |
网采率≥95%得2分,低于95%不得分。 |
调取省药品采购平台和医院相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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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使用率 |
2 |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得满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医院有关数据。 |
|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
2 |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S以下。 |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S以下,得满分;每增加1个DDDS,扣0.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调取医院有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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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输液管理(大输液情况) |
1 |
门诊、住院患者大输液使用量较去年同比下降。 |
同比下降得1分,同比增长不得分。 |
调取医院有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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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19分) |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 |
5 |
严格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考核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巡察整改情况。 |
依据市直工委对公立医院党建考核结果折算得分。同时,每被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通报批评一次扣0.2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财务管理 |
4 |
三级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实施医院内部审计制度;遵守财政预算执行考核相关规定;按照资产管理规定,设立本单位资产专管员,按要求开展资产购置、处置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确保医药价格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准确;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开展物价收费自查,提高收费透明度。 |
每违反一个检查要点扣0.5分;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每起扣2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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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 |
1 |
卫生应急组织健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方案规范,应急物资储备到位;及时开展突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救治和报告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就诊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应报尽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指令性、公益性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
组织不健全扣0.2分,无预案、方案扣0.2分,应急物资储备不到位扣0.2分,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不规范扣0.5分,食源性疾病病例应报尽报,未完成全年任务量扣0.5分,每漏报1例扣0.05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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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19分) |
医疗健康服务 |
2 |
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及时、规范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霍乱、人感染H7N9禽流感、疟疾、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救治和监测工作。境外回国出现畏寒、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应规范开展疟原虫血检,确诊病例应及时进行网报并上报市卫计委,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诊治能力培训;发热门诊、肠道门诊、VCT门诊等感染科门诊规范设置;开展新生儿卡介苗及首针乙肝疫苗接种;开展人群死因监测工作,规范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及时网报;完整、准确报告职业病及职业健康监护(含农药中毒、重点职业病个案卡录入)相关信息。 |
传染病管理工作不到位扣0.2分,感染科门诊设置不符合要求扣0.2分;新生儿预防接种率及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监测任务不达标扣0.1分;人群死因监测工作不及时、不完整扣0.2分,死因监测信息填报不规范或不准确每1例扣0.05分;职业病及职业健康监护(含个案卡录入)应报尽报,健康监护信息(含个案卡录入)每漏报一条信息扣0.05分,扣完为止;境外回国出现畏寒、发热等症状的病人未规范开展疟疾血检扣0.2分,确诊病例未及时网报、未及时上报市卫计委的扣0.1分。 |
调取数据,现场核查。 |
指令性任务 |
1 |
含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和社区、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征兵和学生体检、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宣传义诊等。 |
一项执行不到位扣0.2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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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
1 |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等;贯彻落实援疆援藏援外工作落实情况;干部人事档案建立情况;上级部门布置的关于人事方面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以及人事等相关工作平时执行力情况。一项不规范、不完善的扣0.2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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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19分) |
依法执业 |
1 |
诊疗岗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法定的执业资格;医生多点执业应经批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人员操作准入制度、医疗设备准入制度;医疗机构按时变更、校验,开展的科目与许可证相符;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放射诊疗人员档案规范管理。 |
因超范围执业受到行政处罚的;每次扣0.1分,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受到行政处罚的;每次扣0.1分,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每项扣0.1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安全生产 |
1 |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因污水处理不当不能及时整治扣0.1分,未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未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扣0.1分,未按上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扣0.2分,未建立消防控制室扣0.1分,因安全生产执行不力、被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扣0.1分,被上级通报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扣0.1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
综治工作 |
1 |
按要求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未按要求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的,一项扣0.2分,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本项不得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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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 |
2 |
按照《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
在创城过程中,被市文明办考核通报扣分的,每次扣0.3分,被市卫计委创建办考核通报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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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能力(24分) |
信息化建设 |
1 |
宣传推广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1、开展窗口,一网、两微、一端宣传;2、上报宣传工作方案、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
1.工作缺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1 |
配合完成全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院所有信息与市级平台对接 |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与市级平台对接,未完成不得分;2.完成对接,但未实现数据上传扣0.5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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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科建设 |
3 |
1.按要求开展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学科建设有规划、年度重点学科建设有方案并持续推进;2.年度重点学科建设按预期达标。 |
查阅资料,1.年度有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并开展年度考核得0.5分;2.重点学科建设按照预期达标得0.5分;3.没开展重点学科建设不得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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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 |
1 |
1.无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2.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制度健全、环境设施符合要求、管理落实到位并按要求备案;3.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
查阅资料,1.发生生物安全事故不得分;2.按要求备案得0.5分;3.组织人员培训得0.5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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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1 |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民生工程和紧缺专业任务 |
查阅资料,1.民生工程任务完成率100%以上得0.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2.紧缺专业任务完成率100%以上得0.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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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能力(24分) |
继续医学教育 |
1 |
积极申报省级以上继教项目;做好本单位卫技人员年度继教管理,及时完成年度继教学分验证工作 |
查阅资料,1.年度举办省级以上继教项目得0.5分;2.年度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率95%以上得0.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医疗安全核心指标 |
4 |
甲级病历率≥95%,处方合格率≥98%,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0%,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85%,医院感染率≤8%,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1.5%,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70%。入住3日确诊率≥90%。 |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每项0.5分。一项达不到扣0.5分,扣完为止。 |
调取医院有关数据,现场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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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 |
5 |
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健全院、科二级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举行1次质量专题会议;职能部门每月开展1次专项检查;科主任是科室第一责任人,建立科室质控小组,每月开展1次质控自查。 |
1.查院、科二级医疗质量安全质控记录,随机抽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查院长定期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安全会议记录,随机抽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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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护理、感染、医技等管理职能部门承担指导、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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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上级行政部门的考核分数,省卫计委质控检查每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缺1项扣0.2分;随机抽查10份病历,有一份不达标扣0.2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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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能力(24分) |
医疗风险防控 |
4 |
不断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 |
按照发生医疗事故的按性质和等级判定计分,负完全责任一级医疗事故每例扣2分,二级每例扣1分,三级每例扣0.5分,四级每例扣0.2分;负主要责任一级事故每例扣1分,二级每例扣0.5分,三级每例扣0.3分,四级扣每例扣0.1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临床合理用药 |
3 |
开展处方点评和病历评审,加强对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重点药品监控,完善药品重点监控预警管理机制,促进临床安全合理用药。 |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开展工作得1分,落实检查结果得2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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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评价(7分) |
病人满意度(%) |
2 |
患者对医院满意度≥90%得2分,90%﹥满意度≥85%得1.5分,85%﹥满意度≥80%得1分,80%﹥满意度≥75%得0.5分,﹤75%不得分。 |
采取门(急)诊患者问卷调查、住院患者问卷调查和出院患者电话回访调查等方式,按照3:3:4的比例,综合评价确定病人满意度。考核组现场发调查问卷。 |
调取医院有关数据,现场核实。 |
医务人员满意度(%) |
2 |
职工满意度≥90%得2分,90%﹥满意度≥80%得1分,80%﹥满意度≥70%得0.5分,﹤70%不得分。 |
按照1:3:6的比例,抽取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普通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考核组现场发调查问卷。 |
现场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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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 |
3 |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降低医疗卫生服务投诉发生率。 |
患者投诉每查实一起扣0.2分。年度内有索要红包、回扣等,查实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
与驻委纪检组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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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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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市委、市政府和省直部门表彰的每次加1分;在省卫计委专项考核中位列前三位的加1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和中央部委表彰的每次加3分;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加5分。 |
单项工作获得多次表彰的加分以最高分为准,不重复加分,所有加分项累计不得超过5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2.独立承担或牵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的每项加1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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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承办国家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每次加0.5分 |
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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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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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被省卫计委、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 |
每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每被约谈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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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被省卫计委、市委、市政府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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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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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以上一票否决项目一经确认,院长(书记)年薪按照20万元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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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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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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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生党风廉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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