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关于在滁州城区开展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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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琅琊区、南谯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支队相关科室:

    “两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保障假日  期间我市住宿场所卫生安全,提升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助力我  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滁州城区开展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经营者管理意识和卫生意识,以规范住宿 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为重点,落实经营者卫生安全 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讲诚信、树品牌、严自律,促进住宿行业卫生管理状况得到改善、规范与提高。

    二 、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玉玲

    副组长:张明 冒斌毛克洪

    成 员:李宁  李斌  杨勇  王祥  曲伸

    三、 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 一)整治范围

    滁州城区各类住宿场所,以星级酒店、连锁宾馆和快捷酒店为重点。

    (二)整治内容

    1.消毒间、布草间设置及运行情况,推行消毒间配置在线监控, 全程监督清洗、消毒公共用品用具的过程,实现有效追溯;公共用品用具分色管理,配齐“三桶三刷三布一喷壶”。

    2.工作车配备、设施与装备情况。

    3.卫生管理制度、档案的建立、执行情况。

    4.落实卫生(法律)培训制度,客房服务规范操作情况。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活动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活动部署(9月20日-10月12日)。各地要全面核实辖区内住宿场所的底数,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工作举措,对各类住宿 公共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动员,增强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自查自纠(10月13日- 11月9日)。各地认真梳理“你 点我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锚定细节发力,结合卫生信誉 度量化评级,指导经营单位对照《滁州市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全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三)集中整治(11月10日- 12月21日)。各地要畅通投诉举 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同时,重点对经营单位自查整改情况 进行检查,“举报查、日常查、随机查、专项查”结合,聚力执法办案, 推动和维护住宿场所卫生状况的良性运转。

    (四)总结提升(12月22日-12月28日)。对本次专项行动进 行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打造优秀典型,评比公示滁州 城区第一批住宿场所“卫生红黑榜”,以示范促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宿场所经营提供借鉴。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 要性,精心谋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确定整治重点,加强宣传动员,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有明确的整改目标,有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坚决予以立案 查处,同步降低卫生信誉度等级,坚决遏制住宿业“一块抹布用到底”、消毒间流于形式等乱象,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共享 机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方法,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报市支队。

    联系人 : 杨勇

    联系电话:351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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