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
2.关于印发《安徽省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民养老字〔2023〕19号))
二、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进行法人登记后,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养老服务部门进行备案。
三、申请材料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租用期限不得少于5年)(复印件);
5.新建机构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6.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提供环评报告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7.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提供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8.内设餐饮服务机构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内设医疗机构的,提供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职业备案证明(复印件);
10.使用特种设备的,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1.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
12.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提供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材料(相关的一式一份);
13.《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4.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办理流程
1.机构完成法人登记后向所在地民政养老服务业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2.民政养老服务业务部门受理、审核
3.对备案材料齐全、内容完备的,出具《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并提供《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和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和养老机构相关标准清单;材料不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其需补交的材料,具备条件后,办理备案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办理时限
5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七、承办机构、办理地址、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 |
办理地址 |
联系电话 |
琅琊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
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 |
0550-3073586 |
南谯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
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 |
0550-3117430 |
来安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
滁州市来安县新丰路县政务服务中心8层 |
0550-5635796 |
全椒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
滁州市全椒县公共服务中心2号楼1-2层 |
0550-5013204 |
定远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
滁州市定远县民政大厦(长征东路北230米) |
0550-2567098 |
凤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
滁州市凤阳县新城区长秋路中为路交叉口 |
0550-6713206 |
天长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
滁州市天长市炳辉中路1号大楼4层 |
0550-7770410 |
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
滁州市明光市龙山路82号 |
0550-8022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