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双随机”抽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3-05-12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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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双随机”

    抽查方案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2023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及“双随机”抽查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抽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坚定不移在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上拉高标杆、奋勇争先,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努力为现代化美好滁州建设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推动“双随机”抽查从“有形全覆盖”走向“有效全覆盖”,市局将完成不少于100家的年度“双随机”抽查任务,其中上半年20家。各县(市、区)统计局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本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扩大覆盖面,实现对乡镇的“全覆盖”,执法检查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10个专业检查指标涵盖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本年完成投资等23个指标(见附件)。

    三、抽查方式

    (一)被检查对象的抽取。坚持对县(市、区)“有效全覆盖”的原则,每个县(市、区)分别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个被检查对象。

    (二)检查人员的抽取。市统计局成立4个执法检查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随机从全市统计执法人才库中抽取“双随机”检查人员,并抽调相关专业人员协助做好检查工作。同时,联合市纪委监委有关室(部)、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全程跟踪监督。

    四、完成时限

    2023年11月中旬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助配合市统计局做好相关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执法检查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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