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指南信息及2023年安徽省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发布时间:2023-11-1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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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文件通知,我市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

    2.相关说明材料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详见附件)

    3.咨询电话:0550-3042217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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