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滁州市街舞运动协会注销登记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2-29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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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街舞运动协会:

    你单位报来申请注销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滁州市街舞运动协会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滁州市街舞运动协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滁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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