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滁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草案)》
我局于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滁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0日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8条,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前言中提到“保障措施”,但规划正文中缺少生态修复规划的保障措施。 |
不采纳,规划完整成果中包含七个章节,第七章为实施保障措施 |
2 |
第一行“多点”后加“主要”。 |
采纳 |
3 |
包括“……分区”,建议叙述顺序与下方分区的顺序一致。 |
采纳 |
4 |
二、三分区均包含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是否调整一下? |
不采纳,生物多样性涉及多个分区 |
5 |
第25页,“遴选出28个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下方专栏5-4中只包含7个,请核实。 |
不采纳,专栏中的矿山修复重大工程是整合集中连片的废弃矿山。 |
6 |
第26页,丘陵坡地可否考虑“梯田”? |
不采纳,明确为25°以上坡耕地 |
7 |
第31页,“到二〇二五”是否要写成”2025”。前文基本上都是用数字,保持一致性。 |
采纳 |
8 |
第三章第三节,可以将小标题去掉? |
采纳 |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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