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2023年度推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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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经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同意,现将《滁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2023年度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市有关单位名单

     

                      滁州市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滁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

    规划实施2023年度推进计划

     

    为贯彻落实《滁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滁州市落实安徽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明确2023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本计划。

    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1.持续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与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2.建立速裁团队,实行知识产权案件快审快结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3.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市检察院负责)

    4.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加大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力度。(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持续开展昆仑系列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犯罪。(市公安局负责)

    6.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警企协作,严厉打击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平台、聊天软件等侵犯知识产权新型犯罪。(市公安局负责)

    (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7.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重点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集中公开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烟草专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落实技术调查官制度,通过案卷评查、案例宣讲、案件研讨、优秀文书评选等方式提高专利侵权纠纷办案质量。强化驰名商标全链条保护,积极申报安徽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建立滁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9.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城市建设。(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0.加强版权保护跨部门协作,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等系列专项行动。(市检察院、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继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深入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12.组织开展春季和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于夏季开展农作物制种基地专项检查,以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为切入点,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及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13.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林业系统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市林业局负责)

    14.加强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设置知识产权工作站进驻展会,严厉打击展前、展中、展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推动电商平台贯彻落实《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申报省重点关注市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15.严格落实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等制度。健全完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商业秘密保护等制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6.制定出台《滁州市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具体举措〉推进计划》。(委员会办公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建立知识产权行政确权、公证存证、仲裁、调解、行政裁决、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等渠道间衔接机制。坚持“三调”联动,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引导当事人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仲裁确认,提升调解协议执行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队伍和能力建设,选聘知识产权仲裁专家,建立知识产权公证专班,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业务,畅通和拓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渠道。(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侵权鉴定能力建设试点工作,选聘侵权鉴定专家,组织召开侵权鉴定会。(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0.加快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入驻法院线上调解平台,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实施知识产权代理信用评价管理,推动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2.引导各类行业组织、商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自律自治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健全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协调与联动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一)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24.认真做好辖区内专利代理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执业情况核查工作,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代理行为,以及“挂证”、租用、借用资质开展代理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5.实施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做好2022年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跟踪问效,开展2023年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申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6.组织实施省科技攻坚计划专项,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市科技局负责)

    27.深入开展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和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给予地方特色农作物品种财政资金支持。(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开展省级林业科研创新课题研究,加强林业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市林业局负责)

    29.推进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计划,培育一批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供给质量。大力支持“专精特新”和“十强”“十优”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

    30.加强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推进实施滁州市经开区成套家电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推动专利导航成果信息运用。(市场监管局负责)

    31.推进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重点支持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权。(市科技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做好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和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荐。(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3.完成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粮油加工企业参加粮油展。(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4.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培育和地理标志产品推广。(市场监管局负责)

    35.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按照“一标一品一产业”思路,指导地标证书持有人发展特色生产基地,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与绿色有机农产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融合发展,打造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全面实施追溯管理。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保护和发展机制。(农业农村负责)

    36.组织实施2023年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和省级林草新品种推广项目,推动林草植物新品种转移转化。(林业局负责)

    (五)提升知识产权转化效益

    37.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交易经纪服务,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保险、担保等增值服务,鼓励企业申报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支持知识产权评估服务与信息、咨询等服务融通发展。(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体局科技农业农村商务林业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市融资担保集团、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8.推进安徽省2022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贯彻落实,组织各地申报推动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促进专利转化项目。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提升高校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滁州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39.推动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继续扩大专利开放许可成果,建立专利开放许可和专利转化目录,发布专利开放许可和转化信息。(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0.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科技负责)

    41.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搭建融资供给渠道,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推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人行滁州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42.制定《滁州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对标提升举措(2023年)》,推进落实举措及各项指标,及时向各相关成员单位反馈考核、评估结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43.持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优化商标窗口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合肥代办处滁州咨询服务工作站,开展专利咨询服务和专利事务前置服务等日常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44.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45.鼓励发展社会化知识产权机构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培育、引进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高校积极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滁州学院)

    46.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林业科技特派员服务科技强林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

    47.组织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的各项活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8.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和普法,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9.依托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等重点科普活动,开展知识产权科普工作。(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50.加强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团队的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51.推进公证知识产权专门服务窗口的设立,打造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专业团队,提高公证服务专业化水平。(市司法局负责)

    5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分层次分区域开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人员培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3.组织开展著作权法及配套法规制度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宣讲,进一步提升版权队伍业务素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54.加大知识产权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做好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价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55.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指导,推进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试点。(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6.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县域和园区建设,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

    57.精准对接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战略部署,与沪苏浙三地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展联席会议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展会商,持续构建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58.强化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9.积极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配合相关部门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60.持续推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提升滁州工作站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指导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推进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工商联、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保障

    61.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实施年度监测和“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市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2.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典型案例评选,推广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典型案例。(市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63.编制发布2022年滁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市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附件:

    市有关单位名单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教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市融资担保集团、滁州学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人行滁州中心支行、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科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办、市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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