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应急预警信息〔2024〕第1期

    发布时间:2024-02-0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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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级别)

    低温雨雪冰冻防御提示

    概要

    根据省气象灾害防御提示〔2024〕第2号和市气象部门预警:21日至5日,我市多雨雪过程,并伴有大风,其中21日至2日或有冻雨。具体预报:21日小雨或雨夹雪转小雪,阵风7级,13℃;2日雨夹雪或小到中雪,-21℃;3日雨夹雪或小雪转小到中雨,其中北部县市有中到大雪,-11℃;4日中雨04℃;5日雨雪渐止转阴-20℃。

    影响范围

    全市地区

    防范

    要求

    1.各地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做好会商研判,视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动态掌握险情灾情,落实针对性防范应对措施。

    2.视天气变化情况,多渠道发布灾害预警和防灾避灾信息,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天气变化,提高防灾避险意识,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3.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做好除雪融冰物资装备和应急队伍力量准备强化“春运”期间道路畅通保障,及时开展扫雪除冰工作;加强高速、国省干道、市政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窄桥窄路等重要路段的路况巡查,落实疏导和管控措施,全力防范交通事故和大面积人员滞留。动态监测火车站、汽车站、高速服务区等客流,强化安全疏导和滞留人员生活保障。

    4.住建、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城镇、农村供水情况,督促指导供水企业做好水管、水表维修养护和防冻保暖工作,第一时间处置群众反映的停水事件。

    5.能源、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加强电力、通信设施巡检和应急融冰除冰,及时处置冻雨、大雪造成的设备故障,加强电力、燃气等供应调度,确保能源安全保供。

    6.开展大跨度构筑物、工棚、加油加气站、危旧房屋场馆、农业大棚、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安全巡查和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

    7.做好“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和景区景点旅游秩序保障。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农业生产和家庭取暖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严防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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