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关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涉及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罚款事项的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06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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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梳理反馈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涉及取消和调整罚款事项的函》要求,市司法局认真开展了涉及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罚款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现将本次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经认真清理,我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无涉及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


    涉及取消和调整罚款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结果表(规章)

    序号

    规章名称

    清理结果

    1

    滁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

    保留

    2

    滁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保留

    3

    滁州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

    保留

    4

    滁州市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保留

    5

    滁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保留

    6

    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保留

    7

    滁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保留

    8

    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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