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解读《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4-03-2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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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订背景

    明晰公共资源交易边界,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交易行为,2020年,我市印发了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0年版)》为适应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发改法规〔2023〕1551号)及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修订工作通知》,市公管局适时启动《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4年版》修订工作。

    二、修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是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草原交易”、“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项目纳入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4年版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交易项目监管,明确各类项目的监管部门

    三、文件起草过程

    市公管局在总结工作,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2月10日开始向社会、市直各单位和省发改委征求意见,截止2024年1月12日,收到反馈意见10条。根据反馈意见,市公管局认真研究、吸收和修改,形成《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草案)》。3月13日,收到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3月1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3月22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拓展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交易范围,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规范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

    五、修订主要内容

    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4年版由原来10类21项交易内容调整为12类24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删除2020年文件正文第二条部分内容:达到进场限额标准,但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项目单位可以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删除2020年文件正文第三条部分内容:达到进场限额标准,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优先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无法满足其采购需求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删除2020年文件正文第四条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达到进场限额标准的,应当提交项目审批部门同级的国家安全机关或保密机关出具的认定意见,按相关审批权限作出核准后,由项目单位委托具有保密资质的代理机构采购或自行组织采购。

    4、新增正文第三条部分内容:经定密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5、调整工程建设项目进场限额标准。工程施工进场限额标准由100万元调整为400万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进场限额标准由60万元调整为200万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进场限额标准由6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标准保持一致

    6、新增“国企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参照其他地方做法。国企为了实现政务活动和公共服务等目的,使用财政资金项目,进场限额标准为施工单项采购金额达到60万元且未达到400万元的;勘察、设计、监理服务采购金额达到30万元且未达到100万元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金额达到60万元且未达到200万元的;与工程建设无关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金额达到30万元的。

    7、新增“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草原交易”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发改法规〔2023〕1551号),进场限额范围均为全部。

    8、新增“新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进场限额标准为新开发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项目、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项目。

    9、新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企业增资”。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

    10、新增“交易监管部门”,根据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修订工作通知》,依法明确公共资源类别、范围、规模标准和监管部门等。

    六、惠民利企创新举措

    一是进一步拓展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二是提高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场交易数额标准,缩小了进场交易范围,进一步还权于国有企业,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小额工程采购工作效率。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市公管局将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凡列入《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4年版)》范围内的交易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进场交易、接受监督,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八、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550-38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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