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5月6日
滁州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及《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灾害点分布
依据2024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威胁47户158人、财产1391万元。
(一)危险等级。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均为小型。
(二)灾害类型。滑坡7处,崩塌12处,地面塌陷1处。
(三)所在行政区域。琅琊区2处,威胁1户2人及景区游人、财产40万元;南谯区10处,威胁11户35人、财产785万元;明光市2处,威胁16户52人、财产226万元;来安县3处,威胁10户49人、财产200万元;全椒县3处,威胁9户20人、财产140万元。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2024年汛期(5—9月)降水量较常年偏多2成以上,有较为明显的降水集中期,暴雨日数较常年偏多,气候年景总体偏差。入梅接近常年,出梅较常年偏晚。梅雨期偏长,梅雨量偏多。8、9月为台风活跃期,将有1—2个台风影响我市。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和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结合今年降雨趋势,预测2024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较常年偏重,局部地区较常年可能加重,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三、地质灾害重点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威胁对象。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内的城镇、村庄、学校、医院、重要交通干线、江(河)湖岸、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风景名胜区及山区切坡建房等。
(二)威胁范围。琅琊区、南谯区、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明光市丘陵山区;公路、铁路、水利、学校、矿山、城市轨道交通等重要工程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四、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区。琅琊山风景区及托管区域、南谯区西部南部山区、全椒县西部山区、来安县北部山区、明光市丘陵山区切坡建房等为重点防范区域;在建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项目沿线两侧1千米或第一斜坡带范围内为重点防范地段。
(二)重点防范隐患点。受强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易诱发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为全椒县马厂镇铜井村河南村民组滑坡、全椒县石沛镇黄栗树村桥洼滑坡、明光市管店镇小魏村前进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重点防范期。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9月,其中6、7月主要防范梅汛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8、9月主要防范台风活跃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范期为3、4月,主要防范短时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10月至次年2月,主要防范因雨雪冻融作用引发的地质灾害。全年应加强防范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五、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持续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扎实做好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时进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旅游景区、临边临崖临沟等区域巡排查力度,经核查属于地质灾害隐患的,及时纳入管控范围。深化运用风险调查成果,推进落实《县级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指南(试行)》,遵循我市地质灾害发生发育规律,既要管住“隐患点”,又要管住“风险区”,不断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预警、防御响应和智慧服务等全链条风险双控工作能力,实现地质灾害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二)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不断深化“群专结合”的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和气象风险预警、专业监测预警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开展群测群防员遴选和培训,探索补助激励机制。深入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短临预报体系建设,加强对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及反馈渠道的梳理核查,确保预警信息能第一时间准确传达到基层一线、具体岗位、具体隐患点,确保有叫、有应、有为。最大程度发挥专业监测预警效能,健全完善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建设安装、运行维护、预警响应等全流程管控机制,落实专班做好辖区内专业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对已建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动态优化预警模型和阈值,提升监测预警时效性和准确度。
(三)及时启动临灾避险转移。科学划定隐患点危险区域,周密制定临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和临时安置场所,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并向社会公告。出现灾害前兆或遇有险情时,属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避让”原则,迅速启动避险转移预案,坚决果断、快速有序地转移受威胁群众,妥善安置受灾转移群众。未开展安全评估,严禁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住址。
(四)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各地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充分运用好增发国债和中央、省级财政资金,统筹实施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等综合防治措施。充分考虑群众意愿,根据轻重缓急有序推进搬迁避让,做到“应搬尽搬”;对地质灾害险情紧迫、不宜搬迁避让的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对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隐患点,采取排危除险措施。建设地面沉降基岩标3个和分层标1组,建成地面沉降监测“一张网”,实现常态化、自动化、标准化监测。同时,加强对在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管,治理期间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尽早发挥防灾减灾效益。对已经投入使用的防治工程,要及时开展“回头看”,采取清淤、加固、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确保防治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五)实施防灾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中心职能职责,落实专业队伍驻守制度,统筹安排人员稳定、技术过硬的地质队伍驻守重点县区,将防灾措施落实到点、到坡、到户、到人,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提供快速高效的技术支撑。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重要隐患点至少开展一次防灾演练,切实提高全民识灾、观测、辩灾、处置、自救、互救等能力。强化旱涝急转、气温骤变、冰雪冻融等极端天气引发地质灾害的规律、预警阈值设定、监测预警判据、风险区划等研究,不断提升基层防灾和科技支撑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把“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后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工作理念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全过程。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农业农村、教育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和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增发国债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不因资金问题影响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做好绩效管理。区分政府和市场职责边界,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充分落实责任人的治理责任。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地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体系。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主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4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及防灾责任单位、监测人一览表
附件
2024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及防灾责任单位、监测人一览表
序号 |
位 置 |
类型 |
险情 分级 |
可能威胁的对象和范围 |
诱发 因素 |
防治建议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监测人 |
1 |
全椒县马厂镇铜井村河南村民组 |
滑坡 |
小型 |
7户12人 |
降雨、震动 |
监测、巡查、撤离 |
全椒县 人民政府 |
张 勇 (县委常委、副县长) |
赵成杰 |
2 |
全椒县石沛镇黄栗树村桥洼组 |
滑坡 |
小型 |
2户8人 |
降雨、震动 |
监测、巡查、撤离 |
全椒县 人民政府 |
张 勇 (县委常委、副县长) |
许 滔 |
3 |
明光市管店镇小魏村前进组 |
崩塌 |
小型 |
3户5人 |
降雨、震动 |
监测、巡查、撤离 |
明光市人民政府 |
杨新成 (副市长) |
周 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