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1 15:33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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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6月14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6月25日  

    滁州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助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政府推动、市场主导、联农带农为原则,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科技支撑,优化区域布局,大力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坚持全产业链开发,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提升肉牛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供应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比例达25%以上,肉牛产业良种化率达90%以上,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肉牛养殖规模达15.17万头以上,实现肉牛全产业链40亿元以上产值目标。

    到2030年,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达40%以上,肉牛养殖规模力争达20万头以上,肉牛全产业链产值达55亿元以上,开展肉牛振兴示范县创建,打造辐射长三角的“秸秆变肉”示范工程,助力全省千亿级绿色食品肉牛产业。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秸秆饲料生产供应体系构建。强化政策引导,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有序增加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供给,各地可积极争取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秸秆综合利用、国家粮改饲等项目,对肉牛养殖场(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储使用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的进行补贴。支持各类养殖主体建设单体黄(青)贮窖、干草棚等设施。用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秸秆饲料收贮加工机械购置,提升秸秆收贮和加工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名第一为牵头责任单位,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再单独列出)

    (二)加快推进肉牛良种繁育体系构建。提升肉牛良种水平,支持凤阳县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建设,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省级以上育种场和保种场。支持各类养殖主体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基础母牛。支持养殖场(户)使用胚胎并形成产犊。凤阳县、定远县要加强皖东牛、江淮水牛等地方特色品种保护和选育,建立系谱档案,扩大种群规模,培育特色产业优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滁州海关)

    (三)加快推进肉牛规模养殖体系构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全椒县等地要发挥传统养殖优势,增繁扩养。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组建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引导企业、合作社与养殖户订立育肥购销合同,形成担保贷款、托养分红、订单生产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推进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优先支持发展基础母牛繁育,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四)加快推进肉牛屠宰加工体系构建。坚持全链条、全利用的产品开发战略,推动肉牛集中屠宰,支持明光、定远、凤阳、全椒、琅琊等地规划建设屠宰龙头企业。加大肉牛产业“双招双引”力度,大力发展牛肉制品精深加工,培育2家以上产加销一体化企业。支持肉牛屠宰、加工企业申报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在市内新建或扩大肉牛屠宰加工产能,延长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五)加快推进产品市场营销体系构建。实施品牌战略,推进“三品一标”,做大做强皖东地区肉牛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支持市域内牛肉制品生产企业参加合肥农展、上海农展、长三角绿色食品加工业(小岗)大会等展会。探索“互联网+”、直播带货和预算单位采购相结合,拓宽牛肉销售渠道。加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升辐射面和服务带动能力。大力发展观光旅游、餐饮服务和展会经济。强化肉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加快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构建。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收储运体系建设运转,强化指导服务,推广“明光市种养结合”“天长市政府购买服务推进粪肥还田末端利用”“定远县打通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等模式,解决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处理难题,打通农牧循环堵点。到2025年,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2030年争取达95%以上。实施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项目,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促进粪肥还田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加快推进肉牛疫病防控体系构建。健全完善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兽医实验室建设,提升布鲁氏菌病等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依托明光市、定远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场,建立健全病死牛无害化处理体系和补助机制,支持明光市、凤阳县率先开展病死牛无害化处理社会化服务试点,并逐步辐射全市。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逐步把肉牛强制免疫、环境消毒、疫情排查、样品采集检验检测、无害化处理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基层畜牧兽医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为肉牛养殖场(户)提供有偿技术服务,完善配种、防疫、诊疗、营销等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八)加快推进肉牛融合发展体系构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利用秸秆资源,建设标准化养牛场,打造肉牛现代产业园区。充分利用粪污资源,发展果蔬、食用菌和大宗农作物产业。结合“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打造基础条件好、主导产业突出、带动效果显著的肉牛强镇和“一村一品”特色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九)加快推进肉牛数字赋能体系构建。在凤阳县、定远县和明光市等肉牛养殖集中地区,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开展智慧养牛试点,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对肉牛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推行电子耳标、二维码、射频识别等技术,全程记录养殖、检疫、调运、屠宰、流通等环节信息,实现从养殖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三、加强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推进小组,并在市农业农村局设立工作专班,具体承担推进小组交办事项。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相关组织。建立市直部门联系重点肉牛县(市、区)、肉牛产业重大项目包保以及服务企业“直通车”等制度,优化为企服务,打造亲清政商关系。将肉牛产业发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推进小组和工作专班)

    (二)加大财政支持。市财政安排肉牛发展资金,制定分类分层奖补具体办法。鼓励各地根据实际设立肉牛产业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分层次、差异化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充分运用各类乡村振兴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支持肉牛产业发展。设立肉牛特色农产品保险,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做到应保尽保。各承保机构要加强基层网点建设,提高保险服务能力和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效率。依规统筹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一批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支持各地利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建设一批符合发行使用政府专项债券条件的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园区或小区,以“交钥匙”工程形式租给企业或专业养殖户发展肉牛产业,政府通过回收租金实现收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滁州监管分局)

    (三)强化金融服务。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建立财政、银行、担保、保险、基金“五位一体”协同支牧机制。推动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降低融资门槛、简化放贷程序,扩大“活牛贷”业务规模,开展肉牛养殖圈舍等设施抵押贷款,并将育肥牛贷款期限延长至2-3年、基础母牛贷款期限延长至3-5年。持续开展肉牛目标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强化信用支持,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鼓励保险机构设计肉牛商业性补充保险产品。市、县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强化肉牛产业链融资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率,为肉牛产业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滁州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四)做好用地保障。支持肉牛产业发展空间需求,各地要依据照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和预留肉牛产业发展用地空间。各地要从当地处置存量土地相应核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用地,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对暂时无法明确具体位置的肉牛养殖项目,在乡镇和村庄规划中采取“留白”方式,保障项目落地。坚持挖掘存量与用好增量并重,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创新使用点状供地等方式,优先保障肉牛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全链条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依法依规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展肉牛养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重点项目服务清单,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肉牛养殖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指导,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项目快速落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对规模养殖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帮扶指导落实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安徽省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和小规模养殖企业按要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成立肉牛产业发展专家小组,邀请有关高校专家、研究机构参加,提供全市肉牛产业技术决策咨询培训等服务。深入开展“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推广“科技特派员(团)+企业+基地+合作社”等服务模式,积极开展面向高素质养殖技术人员、家庭农(牧)场经营者、肉牛产业合作社带头人、繁殖员、防疫员、经纪人等群体组织的培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依托新时代“满天星人才计划”,积极引进肉牛产业高层次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鼓励市内相关企业与有关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举办市级家畜(肉牛)繁殖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和动物检疫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创新畜牧兽医人员职称评价机制,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向服务基层一线人才倾斜。继续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充实畜牧兽医基层专业人才力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教育体育局)

    (七)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肉牛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充分挖掘、及时总结和推广“秸秆变肉”和肉牛产业发展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命名一批市级肉牛发展强镇、县级肉牛发展强村,适时通报表扬一批发展肉牛产业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专班)

    附件:各县(市、区)2024-2027年肉牛产业年度发展目标(参考值)


    附件

    各县(市、区)2024-2027年肉牛产业年度发展目标(参考值)

    单位:万头        

    地区

    2023年(完成数)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饲养量

    其中:出栏

    饲养量

    其中:出栏

    饲养量

    其中:出栏

    饲养量

    其中:出栏

    饲养量

    其中:出栏

    滁州市

    11.3666

    4.8084

    12.31

    5.78

    12.8

    6.1

    14.04

    7.17

    15.17

    8.19

    天长市

    0.363

    0.2036

    0.444

    0.254

    0.472

    0.276

    0.535

    0.326

    0.58

    0.36

    明光市

    2.0252

    0.9948

    2.203

    1.127

    2.284

    1.152

    2.495

    1.339

    2.66

    1.46

    来安县

    0.7072

    0.2656

    0.811

    0.392

    0.866

    0.417

    0.952

    0.581

    1.02

    0.72

    全椒县

    1.6493

    0.4432

    1.789

    0.676

    1.858

    0.748

    2.024

    0.864

    2.22

    1.17

    定远县

    2.3906

    1.0334

    2.505

    1.165

    2.587

    1.228

    2.792

    1.421

    2.96

    1.58

    凤阳县

    3.711

    1.7416

    3.915

    1.978

    4.063

    2.062

    4.488

    2.319

    4.89

    2.52

    南谯区

    0.3254

    0.0842

    0.401

    0.127

    0.428

    0.135

    0.485

    0.195

    0.55

    0.24

    琅琊区

    0.1947

    0.042

    0.232

    0.061

    0.242

    0.082

    0.269

    0.125

    0.29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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