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无偿献血组织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精神,结合我市临床用血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4年无偿献血组织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市千人口献血率不低于2024年省政府对市政府卫生健康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值12.8‰,全年无偿献血人数不低于43779人次,确保我市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目标,按序推进。根据临床用血需求,我市制定了2024年各县市区无偿献血招募计划(见附件1)。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参加无偿献血人数不少于本单位职工人数的20%;其中,医疗机构不少于本单位职工人数的25%。各地各单位要聚焦目标,分解任务,抓好落实。
(二)健全机制,充分动员。各地要建立健全血液供应可持续保障机制,加强应急献血队伍、志愿服务队伍、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建设,组织驻滁高校大学生、解放军及武警官兵、医务工作者、党员干部和团员青年等积极参加应急献血,确保在临床用血告急时发挥关键作用。
(三)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积极推动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节目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无私奉献和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人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专门人员组织实施无偿献血工作,于8月15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无偿献血时间安排和预约登记表(见附件2、3)发至邮箱czsxyglzx@163.com。联系人:赵静、巩文静,联系电话:3519301、18019811290。公安、城管、住建等部门要为献血屋及流动采血车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和支持。
(二)落实激励政策。各地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对积极献血或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组织集体无偿献血的单位,要给予献血职工适当的补贴和休息时间。市中心血站要积极落实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优惠政策,维护无偿献血者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检查评估。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无偿献血动员和组织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全市无偿献血的组织协调、应急保障等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和临床合理用血工作情况的检查评估,全力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附件:1. 2024年各县市区无偿献血招募计划
2. 2024年市直单位无偿献血时间安排
3. 市直单位无偿献血预约登记表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
附件1
2024年各县市区无偿献血招募计划
区域名称 |
常驻人口 (万人) |
目标计划 (人次) |
备 注 |
市直及驻滁单位 |
17.9 |
8270 |
滁州经开区和中新苏滁高新区常驻人口 |
天长市 |
61.2 |
7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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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 |
48.9 |
5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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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 |
67.7 |
8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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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 |
42.4 |
5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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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 |
40.2 |
4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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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 |
35.7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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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 |
27.1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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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41.1 |
43779 |
全市千人口献血率12.8‰ |
说明:天长市、明光市、定远县、来安县和全椒县2024年度组织招募计划根据2023年我市公布的常住人口数据,按照2023年全国平均献血率12.1‰确定献血人次;琅琊区和南谯区招募计划为单位团体组织开展的献血人次。
附件2
2024年市直单位无偿献血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参加单位 |
地点 |
备注 |
7-9月 |
市政务中心及周边办公的市直单位组织开展1-2次无偿献血公益活动 |
市政务中心北三楼第十一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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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市卫生健康委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
市中心血站二楼献血服务大厅、流动献血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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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月 |
未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
与市中心血站预约,流动献血车上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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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市直单位无偿献血预约登记表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献血人数 |
拟献血 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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