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4 09:29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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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112


    滁州市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2348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皖政办秘〔202438号)精神,现就我市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徽省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要求,厘清权责关系,适当加强市级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财政事权,减少并规范市级和县级共同财政事权,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级和县级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将制定实施市级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制定市级知识产权领域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全市性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制定实施县级知识产权规划、政策,制定县级知识产权领域规范性文件等,县级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二)知识产权运用促进。

    将全市性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促进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导航、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全市性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人员培训,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促进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结合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导航、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人员培训,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三)知识产权保护。

    将市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全市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全市性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考核,服务全市性的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机构建设,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推进,种业监管检查,市级专利、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市级商标保护名录征集和发布,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考核,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机构建设,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软件正版化工作,种业监管检查,县级专利、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将全市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和网点建设,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和融合应用,知识产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防护,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和网点建设,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和融合应用,知识产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防护,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五)知识产权涉外工作。

    将市级与外国地方政府和地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与外国地方政府和地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六)知识产权领域其他事项。

    将市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和普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学科、学院、学位建设等事项,市级与港澳台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基于新领域新业态新增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确认为市级或县级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和普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学科、学院、学位建设等事项,县级与港澳台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知识产权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强化监管监督,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支出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改革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合理安排预算,及时下达资金,切实落实支出责任。要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知识产权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强化改革任务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工作的职责,加强工作统筹,合理安排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开发区参照本方案执行。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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