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滁州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30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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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网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保障城市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地下管网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政策措施。

    (二)组织编制地下管网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审查、制订我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工作目标、实施计划和投资计划。

    (三)推动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协调解决地下管网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督促和检查地下管网管理相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巡查机制,处罚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地下管网安全。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刘茂松副市长,副召集人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重点局局长刘玉杰和市规划建设委主任朱林同志,成员单位为市规划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重点局、琅琊区政府、南谯区政府、滁州经开区管委会、苏滁产业园管委会、琅琊山管委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朱林同志兼任。市政处、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安广网络、新奥燃气、华汇热电等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具体职责见附件)。联席会议及办公室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2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集。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或成员单位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副召集人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附件:滁州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016年12月16日


    附 件

    滁州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园区)工作职责

    各区(园区)负责协调、监督、指导地下管线单位的管线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自建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市直单位工作职责

    1. 市规划建设委负责滁城各类管线的规划路由审查、核发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施工许可、道路挖掘许可(不包含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严格执行管线建设放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制度;做好市区各类管线档案管理及建设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2.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改造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市区管线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3. 市经信委负责电力、电信、热力管线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督促以上单位做好管线的建设、维护和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4. 市公安局负责交通信号、监控管线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管线的建设、维护和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5.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依法对地下管网建设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加大对擅自开挖道路、野蛮施工和占道施工等不文明行为的惩治力度。

    6. 市安监局负责石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 市自来水公司负责自建及接管的市政给水管道的维护和管理;配合做好给水管线专项普查工作;建立给水管线信息档案制度并及时更新信息。

    2. 市政处负责所属雨、污水管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所属管线安全运行;配合做好雨、污水管线专项普查工作;建立雨、污水管线信息档案制度并及时更新信息。

    3. 市路灯处负责所属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建立地下管线信息档案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同时配合做好地下管线专项普查工作。

    4. 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管线运维和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参与电力管线建设的验收工作;配合规划部门做好电力管线规划工作。

    5. 市移动、联通、电信、安广网络等公司负责自建管线的建设、维护和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6. 华汇热电负责全市热力管网建设、管理及维护;保障机组及供热系统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7. 新奥燃气负责经营范围内天然气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的管护、抢修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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