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加快推进国控和市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18日
滁州市加快推进国控和市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国控考核地表水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淮河干支流市际水质监测站按期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新建4个国控考核地表水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分别位于来河来安水口断面、襄河全椒化肥厂下断面、清流河南谯乌衣下断面、白塔河天长化工厂断面。
新建5个淮河干支流市际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分别位于淮干凤阳出境断面、淮干明光入境断面、池河定远入境和出境断面、濠河凤阳出境断面。
二、任务分工与时间节点
(一)任务分工。
市环保局负责制定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方案,招标采购仪器设备,组织协调安装调试,编制技术运行报告,组织参与项目验收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建设资金,纳入2018年财政预算;市水利局负责指导河道占地审批工作;市规划建设委负责指导站房规划建设审批工作;市国土房产局负责指导土地征用审批工作;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供应保障;市电信公司负责网络通讯保障。
相关县(市、区)政府是开展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应明确人员和机构,按期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征地、四通一平等基础工作和站房建设任务。
(二)时间节点。
相关县(市、区)应根据国家要求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涉及的征地、“四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讯、通路和场地平整)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个阶段:2018年5月底前,完成淮河干支流市际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并投入运行;
第三个阶段:2018年7月底前,完成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并投入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是国家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工作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深化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完成“水十条”工作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各自责任,科学选取点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模式成立相应协调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有关部门。
(三)加强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各县(市、区)从12月起每周向市环保局报送工作进度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地区和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公开通报、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附件:滁州市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滁州市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阎中洋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朱宏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邦杰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李德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家玉 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 勇 市规划建设委副主任
毕仕林 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徐天勇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
周继安 天长市政府副市长
司学军 明光市政府副市长
余爱军 来安县政府副县长
阚绪瑞 全椒县政府副县长
陶学功 定远县委常委、副县长
潘金钟 凤阳县政府副县长
王中前 南谯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汪 晖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高 昉 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徐天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工作机构,按照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