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
滁政办秘〔2017〕19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17〕7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依据目录规定,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是省政府指定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媒介,统一向社会集中公开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系统,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规范要求,及时向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实时交换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批、资质资格、交易、履约、信用奖惩、违法违规等信息,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在一个平台公开、一个窗口查询,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全面、高效的信息服务。
三、市公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
四、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执行中遇到有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市公管局反映。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