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质量认证体系

    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政〔20188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滁州市人民政府

    201812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6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增强质量认证创新活力,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为建设现代化新滁州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主要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我市质量认证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健全,质量认证的影响力和社会采信度进一步增强,质量认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规模以上企业全面采用国际先进管理工具和标准方法,通过质量认证的组织数量和认证证书数量大幅增加,各类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实现较快增长,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显著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稳固。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1. 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工具。

    鼓励和引导企业将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和卓越绩效模式等质量管理工具结合自身实际加以改造提升。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鼓励各行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运用新型质量管理工具,推动质量管理通用要求与行业具体要求相结合,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2. 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开展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学习应用,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发挥大中型企业“主力军”作用,开展品牌企业质量管理“领跑者”行动,带动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3. 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

    增强质量意识,夯实质量基础,推广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加强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质量治理能力。鼓励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从管理型向治理型转变,推动各行业抓质量提升,形成全社会抓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二)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4. 推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

    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系统性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升级。重点在先进装备、智能家电、绿色食品、新型化工、硅基材料、新能源等支柱产业,以及健康养老、教育、体育、金融、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等领域,大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5. 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

    以中小微企业为服务重点,建立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措施,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推行企业承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鼓励企业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大力支持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建设,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鼓励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三)大力推进质量认证实施。

    6. 积极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

    严格依照国家统一的认证目录,督促企业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强化对生产智能家电、电线电缆、低压电器、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消防产品、信息技术设备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的监管,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实施分类管理,引入“自我声明”方式,鼓励企业加快提质升级,严守产品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7. 积极推进自愿性认证。

    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引导企业通过自愿性认证,提高质量水平。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开展先进装备、智能家电、轨道交通、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等高端产品品质认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增加优质产品的有效供给。在食品生产企业大力推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贯彻落实滁州市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聚力推广“稻虾共作”、道地药材、特色杂粮等特色农业产业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化引领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大力培育一批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国知名企业品牌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和认证规则,健全完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积极推进绿色产品生产者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提高绿色产品供给质量。(牵头单位:市农委、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滁州海关。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8. 积极推进服务认证。

    顺应服务业发展新态势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新趋势,在健康养老、教育、体育、金融、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等领域积极推行服务认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四)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9. 健全和完善认证监管机制。

    进一步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加强认证监管业务能力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共享,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建立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向社会公开质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和监管信息。完善快速处置、信息通报、倒查追溯等措施,提高监管有效性。(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10. 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

    积极开展认证监管执法,加强基层日常巡查和督促整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能力验证、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等手段,加强对食品、环境与环保、工程、机动车检验、石英砂、精细化工、电子元器件、轨道交通、司法鉴定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行为。严格强制性认证监管,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规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粮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11. 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检验检测认证从业机构信用承诺制度,强化机构的从业主体责任和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检验检测认证从业人员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的管理制度。推行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实施分类监管。依托滁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失信信息,建立跨部门监督信息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规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粮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产业园管委会)

    (五)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加快发展。

    12. 营造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环境。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经济结构、产业特征和发展需要,加快国家电子元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盐及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建设。依托区域综合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型产业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提升对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检验检测认证支撑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13. 促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改革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实现检验检测认证主体多元化和服务多样化。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适度提高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集中度。强化认证活动的第三方属性,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以资产、人员、设备等资源为纽带进行横向、纵向整合,建立门类齐全、服务高效、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机构。进一步推进皖东检验检测院融合发展,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和能力。培育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品牌影响大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强做优。(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编办、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把质量认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抓手,加强质量认证体制机制建设,形成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社会共治新格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进度,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动认证认可在全社会广泛运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部门要积极宣传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政策规定,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开展宣讲解读、采访报道、咨询服务等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质量文化、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的企业和产品,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合理引导生产消费。

    (三)加强综合保障。

    各部门要积极鼓励企业申请质量认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积极培养和引进检验检测认证专业技术人才,加强质量认证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给予优先配套支持。

    (四)加强督促检查。

    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和质量考核体系,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