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10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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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27日至5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我局2016年至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局长薛玉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形成了滁审农报〔2018〕47号和51号审计报告,对报告中涉及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责成计财科牵头,召集相关科室和滁州市林科所,及时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未将2016年末结余结转资金684.68万元纳入2017年度预算。我局2016年末结余结转资金主要是中央级和省级专项资金,这些项目多为跨年度实施项目,因项目未结束待下年支付而结余的资金。虽然2017年预算没有列入,但已在2017年基本支出完毕,所以财政部门没有要求列入2017年度预算。这个问题在2019年预算编制中已得到了整改,财政部门要求,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一律纳入下年度预算。

    二、2016年-2017年,在森林培育项目中超预算列支差旅费7.12万元。已进行了账务处理,在2018年森林培育项目中预算中少列支差旅费7.12万元,用于弥补其他被挤占的项目经费。

    三、2016年市林科所苗木款5万元发票提供单位与采购招标单位不符。已责成市林科所对不合规票据进行改正。

    四、2017年采购滁菊.0.93万元,用于赠送招商引资客商,在审计期间已由经办人退回全部资金。

    五、局机关和所属单位部分采购项目自行采购未履政府采购程序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补齐手续。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合理、完整、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注重建章立制并严格,从制度上加以规范,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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