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拆门槛释活力“证照分离”改革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9-06-20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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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定远县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拆除市场准入门槛,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明确"证照分离"改革方式。该县首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共106项,分别采取4种方式实0 施改革。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二是审批改为备案。改为备案管理的审批事项,由有关部门制定备案管理细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市场主体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四是优化准入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进一步推进涉企证照审批联动。按照"综合受理、并行办理、集中发证"的要求,建立"涉企证照通办"机制,开展涉企证照事项全县"一网通办"和"零见面"审批改革试点,实现实现涉企证照信息"一次采集、一网共用"、涉企证照事项"一门、一网、一次"办理。

    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让更多市场主体"照后能营、持照即营"。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该县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建立 "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监管协同机制,构建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监管闭环。

    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大数据采集和开放制度,实现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综合执法等部门间的信息归集共享与有效应用,通过综合比对、科学筛查,预测市场监管风险,精准定位监管重点,实现靶向监管、智慧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对守信主体实施"绿色通道""审慎监管",对失信主体实施重点监管、联合惩戒,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作用和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及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逐步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该县“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施以来,各类市场主体强劲发展,增势明显。截止5月底, 该县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34878户,其中:企业746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907户,个体工商户25502户,同比分别增长25%、25%、17%,市场主体活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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