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造流程创优环境——滁州市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9-08-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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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提早谋划,精心组织,聚力突破,助推政府职能转变,为持续创优滁州市营商环境迈出坚实的步伐。

    一、开展流程再造

    滁州市通过“减”、“放”、“并”、“转”、“调”,减少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推进流程优化,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

    (一)“减”: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取消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合同备案;取消人防设计审查批准,人防设计数据由图审机构直接提供给人防部门;取消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和人防初步设计审查等。

    (二)“放”:依法将部分事项委托下放琅琊区、南谯区、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办理。市相关审批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完善监管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委托下放事项“接的住”、“办的好”。

    (三)“并”: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建设项目,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整合;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同步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转”:推行工业项目土地带方案出让制度。带方案出让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五)“调”:将地震安全性评价调整到工程设计前完成,将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调整到开工前完成;优化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办理环节,将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二、压缩审批时限

    滁州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进一步梳理合并审批流程,确定了七种工程建设项目类型的审批时限:

    (一)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类、线性工程类):审批总时限80个工作日,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二)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75个工作日,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为即办,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时限25个工作日。

    (三)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55个工作日,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与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后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时限25个工作日。

    (四)工业类投资项目(含带方案出让):审批总时限40个工作日,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与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后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五)交通工程类项目:审批总时限55个工作日,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水利工程类项目:审批总时限45个工作日,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与竣工验收阶段合并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三、建设审批系统

    滁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于2019年7月19日实现试运行。滁州市住建局强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建设,要求系统必须达到先进性、实用性、可靠性、兼容性、开放性、共享性、可扩展性和高安全性等标准。同时积极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等实现互联互通,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加快形成覆盖市、县(市、区)各层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滁州市针对本次纳入审批制度改革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六统一”制度,即统一平台、统一赋码、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监管、统一服务。部分需要通过部门自建审批系统办理的,其办理过程、结果等节点信息必须按照“系统互通、数据共享”的原则,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对接,打破信息孤岛,强化数据共享与应用,变“企业跑”“部门跑”为“数据跑”,实现项目审批全流程“实时有监控、审批有留痕、程序全透明、责任可追溯”。

    四、设立综合服务窗口

    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将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按照“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目标,建设“一个窗口”。

    (一)综合窗口职责: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的业务受理、事项联办,并按照各业务部门提供的标准化清单开展程序性咨询、答复、转办、出件等工作。各审批阶段牵头单位组织相关审批部门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各自相关业务审批和档案整理工作。

    (二)业务办理流程:综合受理岗作为“前台”,为申办人提供材料接收、进展告知、过程督办、结果反馈的“一站式”服务。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申请人的申请,根据统一制订的标准化办事指南(包括办事流程、提交材料、表格文本等内容)做好咨询和受理服务。

    (三)窗口人员配备: “综合窗口”人员由相关职能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统一承担办件受理工作。每个审批阶段设置一个受理岗,实行AB岗制度。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受理岗,由自然资源局和发改委配备人员,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受理岗由自然资源局和生态环境局配备人员,施工许可阶段受理岗由住建局和地震局配备人员,竣工验收阶段受理岗由住建局和人防办配备人员,审批业务咨询岗由水利局、气象局和系统开发单位配备人员。目前,滁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已配备8名工作人员。

    五、实行工作专班制度

    由于改革涉及部门多,滁州市住建局及时建立部门联络员制度,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数据资源、住建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实现相对集中办公。对在改革中遇到的跨部门办理事项,及时召集相关单位研究解决。同时积极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及时掌握信息,把握政策尺度,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六、强化督查督办

    建立督察督办制度,滁州市住建局负责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督办,及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推进改革工作的落实及进展情况,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每天工作计划完成进度。对于有关部门需要办理的工作,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交办,实行限时办结。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的部门,由市效能办严肃问责,并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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