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我市危房改造工作推进情况

    发布时间:2019-12-0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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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人: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晓丽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主要向大家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市危房改造工作推进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解决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脱贫中的关键任务,更是一项基础工程、民心工程,是提升困难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居住环境的重要途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始终坚持“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优先改造的原则,不断解决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也成为我局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

    自2010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我市共累计改造农村危房10.2万余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1万余户,共累计投入资金10.6亿元。

    2019年,省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3363户(明光市350户;南谯区71户;琅琊区6户;定远县350户;凤阳县479户;天长市327户;来安县765户;全椒县48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41户。截至目前,全市实际完成改造3559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1608户,任务完成率达105.9%,投入资金约5800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坚持“四个到位”,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市住建局充分发挥部门主导作用,组织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部署工作任务,建立了“市指导、县市区组织、乡镇主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运行格局。各县(市、区)政府和乡镇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干部职工深入乡镇、深入农村,在工作一线抓落实,现场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是资金补助到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市住建局制定印发《滁州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建村〔2019〕31号),加大对精准扶贫户的补助力度,只要农户有危房改造需求的,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在中央和省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为建档立卡户重建房屋每户再补助1000元,县(市、区)财政为重建户每户追加补助8000元,修缮户每户追加补助4000元,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户建房的后顾之忧,减轻了经济负担。

    三是督促排查到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座谈会上讲话精神,针对“危房改造未鉴定或鉴定不准、改造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 我局将“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和四类家庭危房改造安全监督“回头看”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全市各级住建部门会同各乡镇,抽调近300人,对全市10万余户四类贫困家庭逐户登门,再排查、再鉴定。在省住建厅的支持下,抽调34位专家,组成8个专家组,支持各县市区“大排查”和“回头看”工作。对最终鉴定为C、D级的危房且符合改造标准农户,迅速启动改造,年内完成改造。

    四是宣传发动到位。为宣传国家政策和实施成果,各地张贴宣传资料2万余张,悬挂横幅5千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制做展板2千余张,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宣传信息8000余条,利用不同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调动群众参与危房改造的积极性,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同时,加大群众的监督力度,设立市、县监督举报热线和网上监督举报站点,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阳光、公正、有序开展。

    2、严把“四个关口”,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严把补助对象审核关。在确定改造对象时,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大会评议,乡镇审查,县复查审批”的程序,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重点包括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严格实行“五公开”,即:国家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正透明,把资金补助补到最困难的群众,保障了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是严把建筑面积和资金使用关。通过积极引导,杜绝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各县(市、区)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引导农户先建40-60平方米左右的基本安全住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加强地方建筑材料利用研究,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减少农村危房改造成本。严格按照“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监督使用”的原则,严格监督资金使用。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对危房改造农户,全部进入涉农补贴网,实行“一折通”进行兑现,确保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到户,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

    三是严把施工工期和质量关。为确保改造质量,我市印发了《滁州市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建设和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建村〔2017〕62号),组织全市92个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共400余人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并领取合格证书才能承担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也相应组织培训,在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要求乡镇建设管理工作人员都必须到现场进行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县住房建设部门要加强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确保了危房改造不出现质量问题。

    四是严把档案管理和信息录入关。各乡镇都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数据资料档案库,由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内容包括各种文件、表格、农户申请书、申请表、审批表、农户身份证明、类型证明材料、公示照片、危改前中后照片、鉴定报告、工作协议、工作记录、验收报告等。确保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地记录危改工作全过程。市住建局定期在危房改造信息平台系统中抽查农户信息资料,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档案和信息系统的一致性、完整性、真实性。

    3、取得的成效。一是通过10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我市农村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随着破房、危房被拆除,破损的墙体和屋面被整理修复,群众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二是部分群众原先居住的房屋年久失修,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危房改造后,增强了群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得到保障。三是真正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房屋,尤其是解决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住新房的愿望,增强了贫困家庭解困脱困的信心,人民群众由衷感谢党的好政策。

    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局将继续把握改造重点,加大改造力度,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完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制度,将经常性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切实保障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干部清正廉洁。同时,为剩余“老弱病残”贫困户危房改造做好前期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应改尽改,将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到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身上,确保农村贫困家庭住房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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