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审计局2019年第16号公告:关于滁州市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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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杜永珍

    (2019年12月23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市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8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强化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审计情况通报、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审计整改实效。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听取审计工作报告,第14号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指出: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市政府各分管领导要牵头推进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和追责问责。2019年9月,市审计局会同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对8个县(市、区)和市直重点单位开展为期一周的实地督查,督查情况形成专报,许继伟市长明确批示: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督办,真抓实改。市审计局认真抓好落实,建立了“周通报”制度;针对尚未整改事项,列出问题清单,每周督促通报整改情况,推动整改。截至本月上旬,市审计局已向市政府连续上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周报》7期,许继伟市长、金力常务副市长多次作出批示。本月初,市政府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进一步强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落实。

    截至2019年11月末,审计发现的334个问题,完成整改329个,还有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相关单位已做出承诺,限期整改。通过审计整改:上缴(收回)财政资金2.7亿元、推进财政资金分配(支付)3.9亿元,制定完善制度办法等16项。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

        1.关于政府非税收入预算与实际完成差异较大问题。市财政局加强了非税收入的预测和调度,在编制2020年收入预算时,已将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2.关于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编制不合理问题。市财政局修订出台了《滁州市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逐项细化、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范围、编报内容和程序,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二)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市直部分政府性基金未完成年初预算问题。市财政局加强与相关部门会商,做好政策研判,实时通报基金进度,确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

         2.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市财政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倒排项目计划,千方百计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对部门未分配待细化指标,督促部门尽快提出分配方案;三是按月对各市直预算单位支出进度进行量化排名、通报,对部分支出进度慢且资金量大的部门,通过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出提示函的方式,督促落实;四是修订了《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3.关于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未及时下达问题。截至2019年10月末,5个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支付7194.38万元

        (三)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方面。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科和绩效评价中心。今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文件明确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实现预算绩效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管理。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四)支付中心往来户管理方面市财政局开展往来资金清理工作,对长期闲置的项目资金予以收回,截至10月底,已收回资金2279万元。同时严把增量入口,实施动态监控,督促各单位规范往来资金使用管理。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市财政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提高基金收益。二是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监测,配合市人社部门加强基金征缴管理。三是在分配省级补助资金时向基金缺口较大的县(市、区)倾斜,帮助缓解发放压力。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单位挤占项目资金的问题。市统计局等7家单位已规范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预算规定使用专项资金。

        (二)关于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的问题。市公管局等5家单位已进行整改,今后坚决杜绝无依据发放。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市机电工程学校等7家单位新购资产已入账,市公积金中心等4家单位报废、移交的资产已核销;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办理了产权证书;市公路局和市清流监狱待现有房屋合同到期后,将严格按规定公开招租。

        (四)关于个别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水利勘察设计院、水利勘察队和滁州日报社等4家单位3147.33万元非税收入已上缴国库。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减税降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市税务局根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新政特点,建立了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新政惠及户、疑点核实退税户、市县两级领导包保户等五个清册,做到底数清、类别明、施策准,让纳税人全面享受减税费政策红利。

        (二)关于污染防治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全椒县禁养区内养殖场已按规定关闭拆除,全椒、天长两县(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和定远县永宁河治理工程已完工。

        (三)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部分央企、省企拖欠民营企业建材采购款1472.21万元已全部支付;天长市农村公路局、南谯区现代农业示范园管委会已付清工程款932.91万元;明光市城投公司、凤阳凤宁投资公司已付清工程款505.1万元,琅琊区投资公司已支付拖欠的质保金558.35万元。

        (四)关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全市各家融资担保公司已与工行、农行等商业银行协商一致,严格执行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优惠利率。同时,融资担保公司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出台《担保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进一步采取法院调解或判决执行等措施催收代偿款,降低经营风险。

        四、民生资金等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脱贫攻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领取各类补助的问题。南谯等四县区违规领取的各类补助18.74万元已清退。

        2.关于扶贫小额信贷违规“户贷企用”的问题。定远县“户贷企用”贷款审计期间收回1020万元,余款310万元已于2019年8月收回。

        3.关于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未按规定实施的问题。定远县将进一步规范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4.关于部分扶贫项目存在闲置、损毁现象或未实现预期效益的问题。来安等三县(区)闲置项目已启用、部分损毁项目已修复;琅琊区一村一品“富硒梨”项目由太平村自行经营,收益达预期。

        (二)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进度未完成的问题。天长、全椒、来安三县(市)水利(务)局主要负责人已不再兼任项目法人代表;凤阳、定远、琅琊三县(区)7个小型病险水库加固项目已完成省政府年度建设进度。

        2.关于全椒县三区泵站工程3个项目合同条款设置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该项目合同已按规定进行了修订。

        3.关于工程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5月天长市溢洪道交通桥被撞护栏已修复完成;南谯区11座小型水库已依规进行后期管护。

        (三)“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建设未按时完成的问题。404个未按时开工、完成项目,截至2019年11月,已开工项目150个、已完工项目254个,完成建设计划。

        2.关于部分项目降低建设标准的问题。全市219个项目的防护、排水及交通安全等附属设施已按规定修建路肩、错车道,对符合条件的27个扩面延伸工程已按规定加宽路面。

        3.关于后期管护和运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截至目前,全椒县建立健全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定远县已将乡村道路管护责任落实到位,凤阳县破损路面已完成修复。

        (四)全市保障房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资金分配不及时的问题。截至2019年9月,上级财政补助的安居工程资金5857.17万元已分配使用,支付工程质保金78.37万元,收回财政统筹使用2723.48万元。

        2.关于部分工程资金闲置的问题。市安投置业公司的财政补助资金支付工程款71.57万元,余款270.48万元已上交国库;凤阳县银行贷款6039.72万元和明光市城投公司贷款9173万元已全部用于支付工程款。

        3.关于保障房分配管理和补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本级和7个县(市、区)违规分配的820套公租房已收回;5个县(市、区)100户违规领取的廉租住房补贴26.54万元已收回。截至2019年11月末,原空置超过1年3920套保障房已分配3485套,分配率达89%,全市保障房空置率已低于10%。

        4.关于相关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全椒、来安两县金融机构违规收取的780万元融资中间费用已退还。

        五、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项目合同价控制不严格的问题。市重点处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编制管理,严把审核关;二是做好重点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变更手续;三是制定了《重点工程合同签订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加强对项目前期管控,严把项目过程管理,力争减少、消除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较多的现象。

        (二)关于部分项目变更管理程序不完善的问题。市经开区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制定了《滁州经开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同时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避免实施过程中出现大量变更,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三)关于部分项目工程结算办理不及时的问题。市重点处在对项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建立工程结算台账,实行按月调度。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高度重视、有力监督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后,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诚恳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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