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中学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5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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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优质高中高质量发展,着眼高考综合改革和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学校紧缺学科教学人才需求,经研究,安徽省滁州中学面向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优秀毕业生择优招聘一批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招聘、考试考察结合、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在编教师20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为华东师范大学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2023届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本科学历要求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要求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及学历、专业要求,并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人员;

    3.经教育、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岗位计划等有关信息于11月25日起在“安徽省滁州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并向部分高校校园网站推送。

    (二)信息登记

    公告发布后,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滁州中学提交信息予以登记,考生考试资格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在上海、北京、南京、西安设置4个报名点,分批组织报名和招聘工作。首站上海报名点设在华东师范大学附近,受理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考生报名。后续三站报名点将另行公告。

    (四)笔试及面试考核

    笔试及面试地点均位于华东师范大学附近,具体时间地点于现场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中组织,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章。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考察由招聘工作小组会同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共同组织,考察结束出具考察材料和考察意见。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教育、人社、编制部门同意后,在滁州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高校工作安排组织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六、工作纪律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计划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经查实后视情取消招聘结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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