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学防学生溺水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28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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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广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溺水对家庭、学校、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学校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组

    校长任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中层干部及班主任。

    二、制定具体的措施,加大防溺水安全工作宣传力度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体师生的自身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各班要充分利用安全专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常识,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和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防、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3、针对我校实际情况,重点加强防溺水宣传与教育。开展“六不一会”防溺水安全教育: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正确自救、救人方法。开展“1530”防溺水安全提醒。

    4、教学时间,发现学生未到校要及时了解原因,未请假的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立即报告年级。学生请假要有家长签名,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5、各班要设立安全信息员,与班主任配合,经常检查,留心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班主任,并逐级上报。

    6、年级部、班主任通过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把安全问题讲实、讲严、讲细,要求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监护责任。

    7、学校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把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的考核与评先、晋级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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