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组、各班级: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着以发展的眼光看学生、以激励的机制育学生的多元评价理念,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干”、“文明学生”、“优秀特长生”、“进步学生”活动。此次评选活动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年级组、各班级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注重评选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优良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理想远大,有进取精神,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成绩良好。
2.“优秀学干”的评选条件
品学兼优,任班委;热心承担集体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文明学生”评选条件
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向上,关心、爱护集体,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生活习惯、学习习惯。
4.“优秀特长生”评选条件
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向上,关心、爱护集体,在音乐、美术、体育等其它方面有特长的学生。
5.“进步学生”评选条件
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向上,关心、爱护集体,在校表现行为习惯、学习成绩较前一段时期有明显进步的同学。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在校学生,各班“优秀学生”5名、“优秀学干”3名、“文明学生”5名、“优秀特长生”5至10名、“进步学生”10名。
各年级于2023年1月8日前将评选结果发至邮箱:991******7qq.com
三、表彰和奖励
获得以上称号的同学,学校将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滁州市第二中学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