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实验中学礼堂、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2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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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堂、报告厅是部门、年级和支部用以会议、讲座、交流、培训和文艺演出等活动的公共场所,为确保报告厅有序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礼堂、报告厅使用实行申请审批制度。活动承办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确认后使用。重大事项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二、礼堂、报告厅使用实行“学校优先,重大事项优先”原则。部门使用时间上发生冲突,一般按活动级别、预约时间先后顺序协调安排。礼堂、报告厅原则上不对外开放,遇特殊情况对外开放需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礼堂、报告厅使用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活动承办必须明确责任人,活动使用前到办公室填写《使用登记表》,与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员对接。

    四、礼堂、报告厅使用时,多媒体影音设备由使用部门派专人负责(多媒体技术人员提供使用技术培训)。每次使用前按照设备管理规定及活动的要求,做好安装调试等工作,遇特殊情况与多媒体技术人员对接

    五、活动期间礼堂、报告厅照明、空调设备卫生使用期间使用部门负责使用时要爱护各种设施,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关好空调、照明等设备,清理会场切断电源、锁好门窗,钥匙及时交还办公室


    滁州市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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