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实验中学关于在2023年开展“三堂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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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实验中学关于在2023年

    开展“三堂课”活动的通知

    各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

    为全面落实“双减”政策,进一步推动我校课堂教学改革,增强广大教师树立关注课堂、研究课堂、关注学生、研究学法的意识,提高广大教师参与课堂改革的热情,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结合实际,特开展以“示范课”“研讨课”“汇报课”为主体的“三堂课”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三堂课”活动主要是开展“示范课”“研讨课”“汇报课”课堂教学展示。

    1.“示范课”

    1)“示范课”的内容以学科为单位,面向本学科教师,通过先进的教学理念和优秀的教学设计,以营造和谐教学氛围,高效获取学科知识为目的,打造学生为主体的课堂形式,进而对本学科教育教学起到引领作用。示范课也是某一学科的一堂优质课。

    2)“示范课”的展示以教研组为单位,每个教研组每学年原则上展示不少于1节“示范课”。人数较多的教研组鼓励每学年展示2节以上。

    2.“研讨课”

    1)“研讨课”的内容是指学科教师就某一教学内容或者某一教学环节等作为本节研讨课的重点。

    2)“研讨课”的展示以备课组为单位,每个备课组每学年原则上展示不少于1节“研讨课”。人数较多的备课组鼓励每学年展示2节以上。

    3.“汇报课”

    1)“汇报课”是指青年教师通过观摩“示范课”“研讨课”的学习所获,向同学科教师作一堂汇报课。

    2)参加对象:所有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每学年原则上展示不少于1节汇报课。

    二、活动环节

    “三堂课”活动重点围绕备课、听课、评课三个环节开展。

    1.备课:开课教师要在精心备课的基础上进行展示。具体要求如下:

    1)示范课的备课:开课教师须提前备课并将教学设计课前提交教研组,教研组长要牵头组织相关人员集体磨课后指导开课教师进行展示。

    2)研讨课的备课:备课组长提前集体商议,确定一个“研讨主题”。开课教师根据研讨主题,提前备好课并将教学设计课前提交备课组,备课组长要牵头组织相关人员研讨、集体磨课后指导开课教师进行展示。

    3)汇报课的备课:开课教师提前备好课并将教学设计课前提交备课组长和(师徒结对)师傅,备课组长和(师徒结对)师傅牵头组织相关人员集体磨课后指导开课教师进行展示。

    2.听课:各教研组、备课组要认真组织同学科教师参与听课,有课要调课参加,教研室将做好检查和签到工作。

    1)示范课的听课:凡本教研组教师上“示范课”,同教研组教师须参加观课。

    2)研讨课的听课:凡本备课组教师上“研讨课”,同备课组教师须参加观课。

    3)汇报课的听课:凡本备课组教师上“汇报课”,同备课组教师和(师徒结对)师傅须参加观课。

    3.评课:示范课的评课由教研组长主持,研讨课和汇报课的评课由备课组长主持;主持人提前安排评课时间,报告教研室,教研室做好检查和签到工作;主持人组织好评课工作,填写评课记录表,上交教研室存档。

    三、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2023年1月16日至2月25日)

    研讨活动内容,广泛征求意见,下发活动方案。

    2.确定人员2023年2月26日至36日)

    各教研组、备课组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参加“示范课”“研讨课”展示人选并提前报教研室,教研室编制展示时间安排表参加汇报课的开课教师,由教研室根据教师年龄确定开课人员并提前通知开课教师,同时编汇报课展示时间安排表

    3.具体实施2023年3月7日至12月31日)

    教研室根据计划安排,组织教师开课及其他老师的听评课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开课教师授课前必须上交教研室教学设计电子档,教研室复印好份数发给听课教师。

    2.开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始终围绕着学科课程标准,以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作为出发点,真正把课堂教学改革落到实处。

    3.教研室要统筹抓好“三堂课”活动的实施,把上课人员和时间安排表发到网上公布,研讨磨课的教案、听课、评课表格装订成册。各教研组、备课组要根据活动内容精心组织并指导开课教师认真完成开课任务。

    4.开课教师原则上不重复展示。

    五、活动说明

    1.“示范课”和“研讨课”开课人选:获得过“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名教师”称号的教师;历年优质课、说课、作业设计、一师一优课等评选活动市“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鼓励其他教师积极申请上示范课和研讨课。凡参加“示范课”和“研讨课”开课教师,由教研室牵头优先安排外出学习。

    2.教研室牵头对“示范课”“研讨课”“汇报课”开课情况进行评审,获得良好及以上的按校级优质课(公开课)一等奖荣誉年终进行表彰和奖励,并且在次年的职称评定和岗位晋级中按校级优质课(公开课)一等奖相对应予以赋分。

                                   滁州市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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