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发布时间:2023-08-07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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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树立公交企业形象,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本着“教育为先,惩处并重,以人为本”的精神,结合公交公司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一条 公司实行一级管理,由公交公司安全部直接负责的管理体制。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成员: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安保部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公司建立各级正副行政领导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保部部长为安全组织管理责任人,安全员为安全生产组织责任人。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责任未分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肇事责任当事人和管理责任人。

    第四条 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第三章  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方案

        第 领导小组

    公司设立以董事长马颢为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朱殿申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安保部部长孙振坤、安全员李兴彪、各分公司经理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小组。

     应急预防方案

    1、公司配备专职安全部长、安全员,负责对本公司营运线路上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造成事故损失和影响的,实行安全考核制、责任追究制。

    2、抓事故预防,纠违章违纪,经常组织对各营运线路的安全检查。检查的项目是:

    ⑴车辆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车辆的制动、转向、传动、灯光、雨刮等部位不得有任何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⑵纠违章行车。对乱停乱靠、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等客碍点、饮食闲谈等不利安全和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违章违纪等行为予以纠正,当罚则罚,确保安全。

    ⑶加强繁华路段、事故多发地段的重点监管。针对城市公交的特点,繁华市区、事故多发地段是我公司安全管理的敏感地点,集中力量,重点防范。

        ⑷以预防为主,以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为中心,每月举办违章违纪、事故率较高的驾驶员学习班,认真学习《关于线路驾驶员违纪及安全责任事故参加培训管理规定》。年终邀请交通民警给驾驶员上课,宣传法律法规、讲解违章的危害。

        ⑸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采取“四不放过”的教育原则,每月定期召开驾驶员安全生产例会,剖析事故案例,找出事故的根源,从严管理,警钟长鸣。

    第四章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

        第七条 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车辆保养计划。认真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确保“方向、制动、门窗、灯光”等完好有效,严禁车辆“带病”上线运行。

        第八条 对于各车场、油库、仓库及修理厂做到每月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有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第九条  安排各车场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时(白、夜班)不可睡觉,经常在车场巡逻,防止火灾发生,防止偷盗行为,检查情况登记在簿,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保部。安保部成员将随时到各车场、油库、仓库及修理厂抽查。一经发现问题,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条 协调做好车场车辆停放,严格按车场管理规定及车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靠在指定位置的依次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或影响第二天早班车的出行。车场内若发生车辆碰擦事故,当班驾驶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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