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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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2021年工作要点》,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主要工作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制。认真执行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等制度规定,制定本部门年度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并进行了任务分解,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二是规范使用行政权力。围绕“互联网+监管”编制完善权责清单、服务事项清单,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专项监督检查,联合市出入境管理局对安徽省天长中学、荣光自动化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乐通精密零部件(滁州)有限公司等8家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外国人存在拒绝检查工作许可证、擅自变更用人单位、擅自更换企业、擅自延长工作期限的情形,没有发现外国人和聘外单位存在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工作许可证等行为。三是按照要求梳理“减证便民”事项。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照“八个一律取消”标准,涉及民生事项提交的材料清单进行梳理,精简申报主体审批环节,确保“只跑一趟”的总体要求得到落实。四是强化监督评估、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对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结题项目采取“事后”监督检查,提高财政经费使用效益,推动科研诚信建设。修订《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化科技机制改革,采取定向委托或征集揭榜等方式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科研团队和合作单位进行相应调整,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加强科研诚信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共享共用,在各类科技计划申报中,要求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如实提供申报内容和相关数据,经审查存在诚信不良记录,取消申报人的科技计划申报资格。五是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制定科技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流程,建立健全科研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2021年,对受理申报奖补项目共531项,涉及资金5050.25万元,进行信用筛查,发现有12家单位或完成人有失信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给予不予向上推荐和财政资金不予拨付处罚。累计向滁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送市科技计划项目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科学奖励、成果转化等基础信用数据939条予以社会公开共享、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 “科技活动周”“送科技下乡”“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和文明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志愿者深入广场、社区、企业等地进行普法宣传;走访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企业,了解企业科技创新和生产运营情况,向企业家发放《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等宣传材料,宣传科技创新相关法律知识,解读省市科技创新最新政策,帮助企业合法合规开展创新活动;组织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新入职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局属二级机构八级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宪法法律知识线上测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继续完善“1+4+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出台《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滁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办法》《滁州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滁州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修订了《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滁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绩效管理办法》《滁州市科技联络员管理实施细则》《滁州市科技创新考评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拟出台《关于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进一步夯实科技创新的制度基础。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依据《滁州市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过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在上会讨论前进行意见征询、咨询法律顾问、必要是进行可行性论证等,减少决策失误,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继续聘用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曾永凯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在重大科技决策、立法项目研究论证、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信访案件、重大涉法事件、重大科技项目等方面的职责。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今年共出台修订规范性文件9件,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要求把关,杜绝未经审查的文件上会研究讨论。四是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要求,今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6项。五是按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021年,共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案3件,政协委员提案27件,主办9件,协办会办18件,建立工作台账,将建议提案交办时间、催办次数、办理中的各个环节情况,都一一作了详细记载,提醒各承办科室按时间节点完成与代表、委员及市直主办单位的联系,确保了建议、提案办结率100%,满意度100%。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一岗双责”要求,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与相关责任科室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深化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工作,推进源头治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大堤。二是建立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廉政监督的同时,坚持改革创新与容错纠错相结合,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三是开展预防犯罪工作。成立《滁州市科技局关于成立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组织在职干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知识测试。四是规范信访投诉渠道。制定《市科技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让信访者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五是开展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聘请第三方机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2018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随机抽取12个项目,对照项目任务书(合同书)的进度和内容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省、市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效益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涉及预算资金280万元,实际资金到位2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未发现项目在申报、评审及审批、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效益、项目承担单位内部制度建设、诚信建设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现象,未发现项目在申报、评审及审批环节存在局机关或有关单位人员说情干预和“打招呼”现象。

    二、推进法治建设中存在不足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没有专职法制机构,与法治政府建设形势发展需要不应适应;二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三是科技机制创新有待加强,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科技管理,仍需不断探索。

    三、2022年度工作重点

    2022年,市科技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采取领导领学、专家解读、交流研讨等方式,引导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注重运用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建章立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开展“喜迎二十大,普法在行动--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走访企业,大力宣传科技进步法、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滁州市科技创新“1+4+N”政策体系的修订及宣贯工作。

    (三)加大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力度。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积极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主动与宣法办沟通对接,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抓好机关、基层单位等不同类型普法典型,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不断完善普法组织网络建设。

    (四)依法行政,提升普法实践质量。落实《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积极引入公众征询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等环节,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切实提高政策法规文件出台的质量。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坚持法律顾问对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的法核制度,同时在重大决策、重要活动展会、重大执法行为等方面积极引入法律顾问,进一步提升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质量。持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标准化建设,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模式,不断优化城市创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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