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滁州市公安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敌、社情和治安动态,并制定对策。统一指挥和协调处理全市重大行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三)揭露、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及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国内外敌对势力渗透活动的控制和调查。
(四)组织全市重大刑事、经济、涉毒案件的侦破,指导各分局、县(市)局的案件侦破工作,加强刑侦基础工作。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六)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八)维护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全市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对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监督、管理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办理劳动教养委员会的业务工作,负责对违法人员进行劳教审批。
(十三)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省以上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督促落实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领导消防支队工作,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滁州市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并落实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十八)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执法活动,制定并落实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十九)指导本地区林业等行业公安机关业务工作。
(二十)承办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滁州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琅琊分局、南谯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巡警支队决算,与预算比较,滁州市看守所纳入局本级决算。
纳入滁州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滁州市公安局本级 |
2 |
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 |
3 |
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 |
4 |
滁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5 |
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
三、滁州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45376.2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5376.24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092.24万元,增长21.7%;支出总计增加8092.24,增长,21.7%。主要原因:一是发放公车改革补贴;二是民警警衔津贴标准提高;三是原来由省厅在转移支付资金中直接列支的部分装备经费、教育训练经费,改由拨款后从市局列支;四是2016年底财政预拨2017年度部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667.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10.3万元,占97.22%;其他收入1157.58万元,占2.78%。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92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19.94万元,占67.17%;项目支出13109.89万元,占32.83%。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931.6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42931.6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8435.81万元,增长24.4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8435.81万元,增长24.45%。主要原因:一是发放公车补贴;二是民警警衔津贴标准提高;三是原来由省厅在转移支付资金中直接列支的部分装备经费、教育训练经费,改由拨款后从市局列支;四是2016年底财政预拨2017年度部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177.9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6.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23.05万元,增长22.66%。主要原因一是发放公车补贴;二是民警警衔津贴标准提高;三是原来由省厅在转移支付资金中直接列支的部分装备经费、教育训练经费,改由拨款给市局后列支;四是2016年底财政预拨2017年度部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733.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45.45万元,增长22.62%。主要原因一是发放公车补贴;二是民警警衔津贴标准提高;三是原来由省厅在转移支付资金中直接列支的部分装备经费、教育训练经费,改由拨款后从市局列支。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789.53万元,支出决算为3873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发放公车补贴;二是民警警衔津贴标准提高;三是原来由省厅在转移支付资金中直接列支的部分装备经费、教育训练经费,改由拨款给市局后列支;四是年中追加绩效奖等。其中基本支出26275.84万元,占67.84%;项目支出12457.41万元,占32.1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3.27万元,支出决算为40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的公车改革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973.74万元,支出决算为2558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发放公车补贴;二是民警警衔津贴标准提高;三是原来由省厅在转移支付资金中直接列支的部分装备经费、教育训练经费,改由拨款给市局后列支;四是年中追加绩效奖等。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7.08万元,支出决算为1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年初预算为8867.06万元,支出决算为886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39.82万元,支出决算为33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1万元,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722.9万元,支出决算为178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63.47万元,支出决算为5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部分单位当年医疗保险金应缴未缴,延迟到2017年缴纳。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64.14万元,支出决算为26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计划生育专项经费。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的环保专项奖金。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的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补助和黄标车提前淘汰奖金。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的2015年安全生产奖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11.04万元,支出决算为911.09万元,基本完成预算。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75.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8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19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32.34万元,本年支出332.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位332.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城市交通管理设施维修改造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滁州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3193.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滁州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2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30.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02.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滁州市公安局共有车辆28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9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滁州市公安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26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8665万元。全年共组织对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5381.37万元。评价结果显示,每个项目执行情况良好,维护了社会治安,沉重打击违法犯罪,全面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可根据本部门预算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