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滁州市清流监狱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
(三)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审核上报涉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有关公证事务。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上报、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工作,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和审核上报警衔评授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管理局属单位。
(十)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学专业社团工作和法学教育以及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滁州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仅为局机关本级决算。
三、滁州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264.56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111.07万元),支出总计1264.56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221.8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支出各增加276.15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单位职能工作任务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53.49万元(不含年初度结转结余11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3.49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4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65万元,占77%;项目支出239.07万元,占23%。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64.56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111.0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64.56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221.8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支出各增加276.15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单位职能工作任务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3.4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9.3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单位职能工作任务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2.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5.37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单位职能工作任务增加。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4.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单位职能工作任务增加,追加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65万元,占77%;项目支出239.07万元,占23%。具体情况如下: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预算支出。其中: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支出33.40万元,主要用于增人增资工资发放。
2.“20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557.49万元,支出决算为79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单位职能工作任务增加,追加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支出。其中:“2040601行政运行”2016年度决算773.79万元,“2040607法律援助”2016年度决算22.9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144.83万元,支出决算为15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人数增加。其中:“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57.8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4.“21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年初预算为27.15万元,支出决算为2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其中:“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7.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9.89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5.“221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7.65万元,支出决算为2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决算27.6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3.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3.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9.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24万元,主要采购信息网络方面的货物服务。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都是执法执勤车。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部门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经费支出整体编制了绩效目标, 2016年年底我局对经费支出进行了整体绩效评价,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滁州市司法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滁州市司法局收入决算表
3. 滁州市司法局支出决算表
4. 滁州市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滁州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滁州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决算表
7. 滁州市司法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