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11-12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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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6号)精神,我局起草了《滁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0119日将征求意见稿发送到8个县(市、区)和15个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截止1116日,累计收到6条修改意见,采纳3采,不予采纳3条。现将修改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琅琊区提出:支持琅琊有机蔬菜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因为文件中提出近郊蔬菜水果,已包括琅琊、南谯2个区在内,意见不予采纳。

    2、琅琊区提出:以滁城为中心,琅琊中垦流通滁州国际农产品物流园为依托,高起点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等。予以采纳。

    3、南谯区建议:对当年申报成功的国家、省、市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分别奖补2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现行已有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奖补政策,意见不予采纳。

    4、南谯区建议:对当年被省、市认定的产三角绿色农产品供应加工基地的分别奖补100万元、80万元。具体奖补政策已由农业农村局会商市财政局制定,意见不予采纳。

    5、定远县建议:在建设绿色农产品种养基地板块增加定远专用小麦生产、继续支持定远食用菌。意见予以采纳。

    6、定远县建议:在建设绿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板块增加定远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加工。意见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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