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项目管理再深化

    发布时间:2021-06-25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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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促进项目发挥投资效益,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加大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项目储备再扩大。积极谋划争取资金,督促各县(市、区)结合辖区实际,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急需治理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主攻方向,积极谋划2022年生态环境项目,主动储备一批既能推动解决辖区突出环境问题又符合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

    项目建设再推进。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对近三年以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准确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针对未开工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动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及时开工;针对已完工的项目,督促各属地加强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快拨付进度。

    监管力度再强化。市生态环境局将定期派督查组赴各县(市、区)开展生态环境资金专项督查,加强对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进度跟踪监管。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工作完成后,市局还将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走稳、走正、走实。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

    资金支付再加快。要求各县(市、区),强化责任,及时了解项目进展、资金支出动态情况,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一是已开工项目按照项目施工进度进行付款;二是已完工并验收的项目按照合同付款;三是已完工验收正在运行的项目应立即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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