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12-20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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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近年来,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满意为目标,扎实开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连续五年获得市级政务公开考核优秀等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下面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措施“四到位”。制定了《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内部绩效考核范围,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二是加强学习,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2022年2月份,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政策法规,并通过局网站和公众号对最新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进行宣传解读,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学习《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规范》,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对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业务开展培训,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事项,明确公开时限、公开渠道、责任部门,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坚持不懈,常态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指导原则,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为抓手,全面开展主动公开工作。目前我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设置公开专栏60个,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信息专栏13个,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我局全年公开各类环境质量政务信息3600余条,其中,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300余条,微博发布信息700余条,微信发布信息600余。2022年我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4场,9月26日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发布生物多样性调查进展情况。

    四是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办件的办理工作。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我局安排专人受理、转办、回复依申请公开办件。2022年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4件,收到政务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办件0件,全部及时妥善办理,申请人满意率100%。

    五是整合资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的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年以来,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公众对生态环境信息的关注度也在日益上升,目前我局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已增加到30个,新增城市环境质量排名、土壤防治等栏目,切实满足公众对环境质量信息的迫切需求;在微信公众号开通便民服务、环保动态和环境质量等服务栏目,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二、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对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保护领域标准指引,编制了《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规范》。全面梳理、细化我局政务公开事项,制作形成清单,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按照上级要求至少包括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要素。指导各县市分局,对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基层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建立包括行政审批、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规划、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信访等生态环境领域基层公开目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态环境部门业务繁重,部分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不及时,全面;二是生态环境领域政策专业性强,部分政策解读难度较高,出现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不及时等现象,解读的内容和形式还需不断优化完善;三是相关人员的培训有待加强,尤其基层政务公开人员力量薄弱,有关政策、理论学习了解难深、难透,从而难以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发布制度,严格落实《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和《滁州市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规范》,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加大在环境质量信息、环保督察、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政策解读等生态环境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做好政务公开能力提升。建议市政务公开办适时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为较好的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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