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规范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责任单位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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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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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决策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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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标准发布稿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法制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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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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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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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 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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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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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规范性文件立 改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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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清理结果、修改,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 号);《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国务院 令第 337 号)。 |
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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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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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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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及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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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民意调查、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采纳及反馈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17〕8号)。 |
文件起草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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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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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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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市生态环境局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要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 |
规划编制部门、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发布会、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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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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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执行和结 果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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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市生态环境局年度工作、专项工作的任务分解、执行和落实情况等。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
办公室、综合科、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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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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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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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综合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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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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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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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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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承办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综合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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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管理和服务 |
机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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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职责分工、简历、办公联系方式、照片;领导活动相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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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机构设置 |
机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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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1号)。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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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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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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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设置、职责(按“三定方案”)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1号)。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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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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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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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人事任免通知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 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 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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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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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聘)及录(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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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及录(聘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1号)。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 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 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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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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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
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
本部门预算 |
市生态环境局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
资产财务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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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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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决算 |
市生态环境局上年度决算、报表及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
资产财务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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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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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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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三公”经费 |
市生态环境局“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决算总体情况以及增减变化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
资产财务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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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财政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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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项资金的制度文件、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
《财政部关于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 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71 号)。 |
资产财务科、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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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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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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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预算、结果公示、合同公开、应当公开合同履约验收、审计整改情况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98 号)。 |
资产财务科、业务部门 |
按照规定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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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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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管理文件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 69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 101 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大气科、 辐射安全监管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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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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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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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及应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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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数量、级别、发生时间、地点、应急处置等,重污染天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应对结果、预警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 69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部令34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大气科、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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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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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精准脱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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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帮扶政策、措施、项目、推进等情况。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6 83 号)。 |
办公室、生态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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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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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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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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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 经清理确定的取消的权力目录、规范的权力目录、转变管理方式的权力目录、承接的权力目录、冻结的权力目录 等信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 号)》 |
法制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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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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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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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服务清单,包括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事项类别、服务指南等信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收费标准及依据、委托主体、对应权力名称及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
法制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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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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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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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结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 |
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 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 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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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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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结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土废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 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 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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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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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 |
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结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土废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 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 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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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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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 发 |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结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辐射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 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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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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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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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其他权力结果信息。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 号)。 |
相关部门、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 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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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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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
|
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 |
法制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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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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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行政执法公示 |
|
公开生态环境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 |
法制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 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 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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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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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公开约谈及挂牌督办 |
|
市生态环境局公开约谈主要内容等信息,挂牌督办的主要问题、督 办要求、整改落实情况 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2号)。 |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 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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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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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双随机一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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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信息;重大专项执法检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开展等情况。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2号)。 |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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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网上政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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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办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结果等信息。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
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 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 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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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重点领域 |
污染防治 |
污染防治攻坚战 |
|
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 (实施意见)及工作进展情况,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度排放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综合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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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大气污染防治 |
|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技术规范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工业污染源排放、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动车环境管理等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进展等信息(包含噪声污染防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保 护法》;自 201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大气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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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水污染防治 |
|
1.水污染防治政策、技术规范等;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3.重点流域水污染防 治,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水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 |
|
内容1 |
内容2、内容3 |
||||
37 |
重点领域 |
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
|
土壤及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政策、技术规范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环境管理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土废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38 |
|
核与辐射 |
|
核与辐射安全相关政策性文件,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监管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辐射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39 |
生态环保督察 |
|
|
按要求公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 |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 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 务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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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重点领域 |
生态建设 |
|
|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创建结果,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生态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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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绿色发展 |
|
|
绿色发展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绿色发展阶段性工作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生态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42 |
环境质量 |
环境状况公报 |
|
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文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监测站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公开查阅 点 |
√ |
|
√ |
|
|||
43 |
空气环境质量 |
全省实时空气质量 状况 |
全市国控、省控监测站点实时发布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 |
监测站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44 |
重点领域 |
|
|
城市空气质量日报 |
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监测站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45 |
空气质量预报 |
全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监测站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46 |
水环境质量 |
集中式水水源水质信息 |
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监测站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47 |
地表水自动监测实时发 布 |
全市地表水自动监测实时发布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监测站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48 |
重点领域 |
|
排名及定期报 |
环境质量月报 |
全市环境空气、降水、地表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月度状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 |
监测站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49 |
各地环境质量排名 |
每月环境(大气水)质量排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大气科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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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环境质量季报及半年报 |
全市环境空气、降水、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等季度、半年度状 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监测站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51 |
重点领域 |
重点 污染源监 测信 息 |
|
|
重点污染源环境监测有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 号) |
环境综合 执法支队 监测站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 查阅点 |
√ |
|
√ |
|
||
52 |
污染源普查 |
|
|
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及有关工作进展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 |
污普办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53 |
新闻发布 |
|
制度安排 |
|
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和年度安排(发布主题、发布形式、发布时间等) |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皖宣通字〔2017〕49号) |
宣教中心、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发布会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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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
新闻发布会实录 |
|
新闻发布的发布人、发布稿、发布时间、发布地点、现场图片、视频、音频等 |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皖宣通字〔2017〕49号) |
宣教中心、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发布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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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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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其他发布 |
|
生态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局领导参加的网络访谈图片、内容、音频、视频等 |
《中共安徽省宣传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
宣教中心、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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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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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省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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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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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负责人通过参加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以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的方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
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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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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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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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
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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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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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发布专家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 出的相关解释说明。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
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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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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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 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
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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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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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生态环保工作社会热点,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的回应和动态信息等信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05号)。 |
宣教中心、业务部门 |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政务信息, 要快速反应,按规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进展,持续发布。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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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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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及焦点、热点问题处理情况等。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 205 号)。 |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业务部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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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监督保障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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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相关文件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办公室、宣教中心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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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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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巩固推广、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 |
办公室、宣教中心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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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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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调度、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16〕8 号)。 |
办公室、宣教中心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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