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分解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负责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本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加强现场督查和随机抽查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执行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核与辐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信息发布。
主要负责人及其职务:张小赞 局长
办公地址:滁州市凤凰西路362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0-3112567
邮编:239000,Email:czhbw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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