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3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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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以及《2018年滁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大气办草拟了《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918日前书面反馈我办。

     

    人:王  

    联系电话:3053059  

       箱:czhbwg@163.com

    通信地址: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二楼污染防治科。

    请在来信函中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征求意见稿.docx

     

     

     

     

     

    滁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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