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信息:
第3页: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旅游行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低价倾销,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问题。建议修改为负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旅游行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等问题。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反馈信息:
一、建议“(三)落实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条款下增加“各旅行社不得租用无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从事经营服务行为。”
二、建议“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责任第一条第一句修改为“负责道路、水路旅游运输市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凤阳县旅游局反馈信息:
一、文中第二项明确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五)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建议需加上宗教部门,负责对寺庙宗教活动场所,抽签敬烧香等方面乱象的投诉处理和违法案件活动的查处。
二、文中第五项第7页,各县(市、区)要成立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或者大队)专门从事旅游行政综合执法,切实解决条块分割、责权分离、管理缺位等问题。在县(市、区)内以旅游景区为主,包括旅行社、农家乐、星级宾馆等,集中行驶旅游、治安、市场监管、物价、交通、运输等涉及旅游市场秩序方面的行政管理权,同时,担负游客投诉受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护、旅游市场检查等职责。
琅琊区旅游局反馈信息:
一、文件涉及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望以政府名义下发到各县、市区政府。
二、希望文件能发到旅游综治工作所涉及到的相关职能部门。
三、各综治部门(单位)最好明确专人负责旅游综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