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气象局2022年部门项目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2-12-19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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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

    所属一级项目

    [14130007]综合管理经费

    科目代码

    [2200599]其他气象事务支出

    项目单位

    [141014004001]滁州市气象局本级

    项目代码

    141014004001210003

    项目名称

    综合管理经费

     

     

    项目属性信息

    计划开始执行年份

    2022

    项目周期

    1

    密级

    非密

    保密期限单位

    保密期限

     

     

     

    项目管理信息

    项目负责人

    杨海锋

    职务

    局长

    联系电话

    05503083168

    财政审核状态

    审核通过

     

     

     

    项目支出立项依据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综合管理经费

     

    项目单位

    滁州市气象局本级

     

    主管单位及代码

    [141]中国气象局

    项目类别

    其他项目

     

    项目开始年份

    2022

    项目周期

    1

     

    项目支出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气象事业纳入中央和地方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以保障其充分发挥为社会公众、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其投资主要由本级财政承担。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252号)第三条“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各地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御装置的检测工作。
    4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
    5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意见(政办〔201195号)。
    6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支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财农〔201392号)。
    7
    、皖气办发〔20149-安徽省气象局关于落实中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运行维持经费的通知。
    8
    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9
    2013年市政府与省气象局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合作内容第三项“共同实施皖东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工程”。
    10
    、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五条:按照有关人民政府批准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开展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属于公益性事业,所需经费列入该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11
    2013年市政府与省气象局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合作内容第二项“共同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工程建设”
    12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滁政〔200690号)。
    13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气象事业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通知》(财农[2015]1151号)文件:气象部门在经费保障上实行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对中央编制事业人员经费缺口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气象干部职工享受当地同等待遇。
    14
    、《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滁政〔200690号):九、加大财政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坚持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气象事业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地方气象事业发展经费和职工享有的地方性津补贴,逐步加大对地方气象事业的投入。加大对气象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在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课题研究等方面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加强气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气象队伍的整体素质。

     

     

     

     

     

     

    项目支出实施方案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综合管理经费

     

    项目单位

    滁州市气象局本级

     

    主管单位及代码

    [141]中国气象局

    项目类别

    其他项目

     

    项目开始年份

    2022

    项目周期

    1

     

    项目支出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开展气象灾害防御、面向公众的公共气象服务、面向行业的专业气象服务、面向农业的农业气象服务、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气象科普宣传工作,保障气象服务业务工作科学发展和稳定运行,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水平。
      
    (二)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落实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的总体要求,深化气象服务体制改革,基本建成政府主导、主体多元、覆盖城乡、适应需求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启动气象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发挥气象事业单位主体作用、培育气象服务市场、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气象服务、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等四方面开展探索。
      
    (三)实施方式
      
    紧紧围绕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的绩效目标,分解落实项目任务,由气象部门国家级业务单位和各省(区、市)气象局承担有关项目任务。
      
    (四)步骤和计划
       
    本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分为计划和组织部署、工作实施、实施情况监控、年度绩效评估四个阶段。具体包括:
      
    1)计划和组织部署:每年第一季度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和调研等工作安排。
      
    2)工作实施:每年第二至第四季度按照计划具体执行各项工作任务。
      
    3)实施情况监控:每年第三季度根据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对上半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等进行监控。
      
    4)年度绩效评估:每年年底根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进行评估。
      
    (五)开展的主要活动
      
    1)气象灾害防御
       
    开展气象灾害防御业务,决策气象服务科学、及时、有效,且更具有针对性,保障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气象灾情上报系统安全有效运行,进一步提高灾情数据在效益评估方面的运用,做好重要活动气象保障服务。
      
    2)公共气象服务
       
    通过公共气象服务经费的资金投入,开展影视、电话、网络公众气象服务,开展气象服务的相关信息收集和评价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气象服务覆盖面和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
      
    3)专业气象服务
       
    推动专业气象预报服务工作的实施,以中央财政带动地方财政共同投入,构建自下而上的基层有效的专业气象灾害防御、专业气象服务的组织体系。
      
    4)农业气象服务
       
    开展常规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工作,为保障粮食安全、服务重要农产品生产和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气候资源利用等提供监测预测服务。
      
    5)气象灾害应急管理
       
    加强气象应急平台系统建设和基本维持,做好必要的软件开发和系统维护升级。保持现有应急通讯设备和应急值班室的硬件设备养护、维修。加强应急预案制定与修订,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做好气象内部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开展应急演练和基层培训工作。
      
    6)气象科普
       
    打造气象宣传科普示范性品牌活动;加强基层气象宣传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扩大气象宣传科普服务覆盖面;树立部门形象,传播气象文化。

     

     

     

    项目预算资金

     

     

     

     

    序号

    预算年度

    合计

    教育收费安排支出

    其他资金

    1

    2022

    184.00

    0.00

    1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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