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滁州市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19 09:09
    【字体:打印

    2024年度滁州市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滁州市气象局

    重点
    普法内容

    共性内容

    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普及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党内法规和滁州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重点法律法规规章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政策法规科

    《中国共产党章程》 纪检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检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策法规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政策法规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办公室、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业务科技科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政策法规科、公服中心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业务科技科、气象台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业务科技科、基本站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政策法规科、公服中心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公服中心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公服中心

    《安徽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公服中心

    《安徽省灾害性天气应对规定》 业务科技科

    《滁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政策法规科

    《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文明办

    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文明办

    本单位2024季度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时间、名称);“法律七进”牵头单位需明确至少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时间、名称)

    1结合“3.23”世界气象日开展气象法、滁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等宣传教育活动。

    2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开展安徽省灾害性天气应对规定等防灾减灾相关法律、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气象行业性、专业性法律法规。

    4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根据2024年度全市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法治文化活动、普法竞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公益普法宣传等)

    1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年度开展集中学习和宣讲活动不少于2次。

    2“七一”前后,组织开展或参加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气象部门科普教育阵地,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的气象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防御气象灾害意识。

    3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提升职工的法治观念,推进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面依法履行职责。

    4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本单位普法平台(网站或新媒体名称)

    http://www.chuzhou.gov.cn/public/column/268

    1553?type=4&action=list

    滁州气象局官方微博(新浪微博)信息

    抖音平台:谯气象

    分管领导、联络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吴有华

    联络科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550-3081134

    普法联络员:夏志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