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内部控制,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
二、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专项资金;资金使用方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
三、按现行规定,专项资金实行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支付原则,不单设银行账户。
四、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审核、审批制度,不准违反相关规定简化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同时受政府审计监督,琅管委纪委全程监督。
七、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八、如遇国家相关规定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