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路护路林管理》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1-08-20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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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问题:出台《滁州市公路护路林管理规定》有什么意义?采伐公路护路林要满足哪些条件?采伐程序是什么?

    2、答复:

    名词解释:

    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提或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不小于1m范围内的土地。

    公路护路林是指在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种植的树木。我市公路护路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由当地政府和公路部门共同栽植形成。公路扩路林主要功能是对运行车辆提供安全防护,同时起着稳固路基、保护路面,美化路容、诱导交通、舒适旅行等作用。

    出台意义:

    由于滁州公路的技术标准较低,且缺少安全保护设施,栽植在公路土路肩上的护路林形成了天然的屏障,对运行车辆具有良好的安保防护作用,但令人惋惜的是,护路林常有林木被人私自买卖或遭随意砍伐。出台的《滁州市公路护路林管理规定》明确指出,除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破坏公路护路林,严禁私自买卖、转让护路林木产权。此举意味着,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不能任意滥伐滁州境内的公路护路林,这也是全省乃至全国地市级中第一个针对公路护路林管理与保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采伐条件:

    《规定》中明确了许可采伐或更新的五种情形:公路路树过密且不宜移植,需进行抚育采伐的;经有关部门鉴定,树木确已进入衰老期或品种严重退化的;公路改建或加宽需采伐原有公路绿化的;公路树木发生大规模病虫害,经有关部门鉴定确需采伐或更新的;生长势弱,效果差,影响路容路貌的。这五种情形之外,一律禁打护路林的“主意” 。

    采伐申请程序:

    公路护路林若需采伐,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其中,正常符合条件采伐的,必须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更新采伐公路护路林木前置许可申请,提交包括采伐目的、地点、树种、树况、蓄积、方式、更新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材料;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后,到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依法取得由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实施。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公路护路林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给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3、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路政管理规定》、《滁州市公路护路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4、回复机构: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5、联系方式:0550-321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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