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交通运输局滁州军分区动员处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两区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在城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0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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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滁州军分区动员处

    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两区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在城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琅琊区规划建设局、人武部,南谯区交通运输局、人武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滁州市人民政府 滁州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滁政〔2018〕56号)精神,做好新时代拥军优属工作,现将《滁州市市直两区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在城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滁州市市直两区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在城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实施方案》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滁州军分区动员处

                             2019年1月31日

     

     

     

     

     

    滁州市市直两区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

    在城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滁州市人民政府 滁州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滁政〔2018〕56号)精神,扎实做好滁州市市直两区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在城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优惠对象

        户籍在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区的现役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以及驻琅琊区、南谯区部队现役军人、军属,持拥军卡免费乘坐滁州市城市、城际公交车(即滁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滁州市城际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的公交车)。

        二、办卡程序

        免费乘坐滁州市市区公交车的军属、退役军人需申请办理拥军卡,现役军人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车,也可申请办理拥军卡(按军属办卡有关要求执行),办理程序如下:

    (一)前期集中办理

    1.办卡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属证、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红底彩色证件照1张、工本费20元,到所在区人武部审核确认后,由人武部集中交由滁州市市民卡有限公司窗口按照规定制卡。

    2.集中办理时间:2019年2月1日正式发行首批拥军卡,2019年2月11日至4月30日集中组织办理。集中办理时段,按日期单双号分别办理琅琊区、南谯区所属申请人拥军卡。

    3.办理好的拥军卡,由各人武部指定专人领回并组织发放。

    (二)后期常态化办理

    2019年5月2日开始,办卡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属证原件、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红底彩色证件照1张、工本费20元,到滁州市市民卡有限公司窗口直接办理。

        三、乘车要求

        (一)乘坐公交车刷卡时,须主动向司乘人员出示拥军卡印有照片的一面,自觉接受查验。

        (二)未携带拥军卡或持未经年审的拥军卡乘坐公交车时,必须按规定票价投币。

        (三)拥军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他人,违者当场没收,并在2年内不予补办。

        四、管理规定

        (一)军属所持拥军卡,须每年3月份集中在滁州市市民卡有限公司窗口年审;退役军人所持拥军卡无须年审。

    (二)现役军人退出现役后,其军属不再享受免费乘坐公交政策。

    (三)军属拥军卡持卡人达到办理敬老卡年龄时,需重新办理敬老卡;退役军人拥军卡终身有效,无须转办敬老卡。

      (四)拥军卡遗失时,持卡人要及时到滁州市市民卡有限公司窗口挂失,防止他人冒用。挂失后按照上述办卡程序重新办理。

     (五)拥军卡出现故障可携卡到滁州市市民卡有限公司窗口更换。如属质量问题,予以免费更换;如属人为损坏,需收取工本费20元。

      五、其他事项

        (一)拥军卡工本费由办卡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退役军人证件丢失的,需由当地人武部、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组)联合出具相关证明。

    (三)拥军卡经办人员不得弄虚作假,违者问责。

    (四)滁州市市民卡有限公司办卡窗口设在清流公园营业厅,客服热线:3316677。

     

     

     




    滁州市市直两区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在城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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